第218章金土地敢叫皇帝拉下马众老板付出代价有多大(四)

大愚与者 2024-10-05 18:38:37

然而,据中国法院网讯: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省郑州市金土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及李长岭、赵金龙等五名主要被告人“非法经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合同诈骗”一案,2007年3月29日作出判决,主犯李长岭犯非法经营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赵金龙等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2年,并各处罚金5至50万元。

这里的“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是指2005年5月12日,被告人李长岭隐瞒郑州市金土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上蔡县分公司被撤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即郑州市金土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上蔡县分公司已不存在)的事实,向河南省中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已被撤销的金土地上蔡县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资料,骗取了被害人河南省中康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信任,并以先付40万元和每辆车的价格上浮3000元的高额利润作诱饵,骗取被害人河南省中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夏利车40辆,价值191.48万元,将这些车辆投放上蔡市场进行非法运营。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份,郑州市金土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在没有经营出租车所应具备的营业执照、车辆牌照、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条件下,法人代表李长岭仍以该公司的名义,组织该公司上蔡县分公司管理人员赵金龙、尚天然、赵金名、周长孝购买用于出租的车辆164辆,价值为685.73万元,并以收取租赁抵押金的形式将这些无牌无证的车辆租给上蔡县司机,收取上蔡县司机租赁抵押金662.3万元。且在该公司无营业执照、车辆无牌照等情况下非法经营,共收取司机交纳的管理费46.776万元。

法院经审理此案认为,郑州市金土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和被告人李长岭、赵金龙、尚天然、赵金名、周长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金土地上蔡县分公司被撤销注册登记、未办理相关经营出租车的证照的情况下,违反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司机非法运营,不服从管理,扰乱市场秩序,经营数额662.3万元,非法所得46.776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非法经营、非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又无法追回,不但造成当地出租汽车管理长期处于混乱状态,破坏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秩序,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而且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属非法经营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其组织金土地上蔡县分公司出租车司机非正常上访,向政府施压力,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其行为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告人李长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以已被撤销的经营许可证、注册登记的证照,骗取被害人河南省中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夏利车40辆,价值191.48万元,扣除已付的40万元定金及案发前已经被害人追回的52万元,实际骗取被害人99.4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李长岭非法经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合同诈骗案 (精选)

审理法院: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11.10.10

审理程序:再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修正) 第 189 条 

摘要:原审被告人李长岭犯非法经营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合同诈骗罪及原审被告单位郑州市金土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原审被告人赵金龙、尚天然、赵金名、周长孝犯非法经营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一案,上蔡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3月9日作出(2007)上刑初字第4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单位郑州市金土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人李长岭、赵金龙、尚天然、赵金名、周长孝均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07年5月8日作出(2007)驻刑二终字第35号刑事裁定,该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李长岭之父李学道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23日作出(2009)豫法刑申字第109号刑事决定书,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判定罪名: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刑罚:被告单位郑州市金土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被告人李长岭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被告人赵金龙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被告人尚天然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被告人赵金名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 被告人周长孝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

李长岭、赵金龙等人苦苦折腾了五六年,最后的结局虽然属于俗话所说的“两败俱伤”,但因为崔允泉资金雄厚,人脉广,后台硬,听说在监狱几次“减刑”,当了七年文化教员就出来了。还有消息称,出狱后依靠其过硬的后台,异地……

本朽以为并不可信。但因为社会生活比文学作品要复杂得多,一切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在金钱的作用下都有可能变为现实。

蝶恋花有云:

自古舍得一身剐,敢叫天王老子拉下马。

长岭金龙真不怕,最终算把贪官下。

两败俱伤真亦假,聚众鸣冤触犯相关法。

社会生活魔幻化,双方最后悬殊大。

本朽受过处分以后的人际关系,就像一支世态炎凉的温度计,让人几近失去生存的勇气。

欲知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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