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我姨甥从邵阳开车回家,途中身体突然不适。
姨甥打电话给姐夫,之后再打120。
没多久,姨甥被120送去医院抢救。
可惜几个小时之后,姨甥还是因抢救无效而去世。
由于口罩原因,医院让我们尽快拉姨甥回去火化。
先来说说我姨甥的情况吧!
我姨甥在2019年跟前妻离婚,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他跟前妻一人抚养一个。
我姐姐只有我姨甥一个孩子。我姐姐没上过学,不认识字。
而我姐夫因为刚痛失爱子,无法从悲伤中抽离,整个人都是浑浑噩噩的。
因此,很多事情都是由我处理。
姨甥被宣告抢救无效的当天晚上,办完所有的手续之后,我们就把他拉了回家。
第二天,筹办丧事。我和姐姐处理姨甥的遗物的时候,在他衣服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张保单。
姨甥从来没跟姐姐和姐夫说给自己买过保险保单,受益人是法定,保额是120万。
看到这120万巨大金额,我们都惊呆了,我立马打电话给保险公司。
当天下午五点钟,保险公司才派了一个工作人员过来。
那个人跟姐夫进行了笔录,笔录进行的很顺利。姐夫签了字,以后就坐等那120万的赔偿款。
可等了两个星期之后,保险公司送来了一份拒绝理赔通知书。
姐夫和姐姐一气之下,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我一直跟着姐姐和姐夫处理这件事情。
在法院里,我们看到了有一张不同意尸检的报告单。
保险公司就以我们不同意尸检为由,拒绝理赔。
姐姐和姐夫非常愤怒,他们从来都没有看到过尸检通知单。
他们没读多少书,没想过要尸检才能够理赔。
看到这三个“不同意”的字时,我咯噔了一下。
这三个字是我写的,但名字不是我签的,我吓得直打哆嗦。
我怕要承担责任,于是跟姐姐说,是不是姐夫当时写了不同意尸检,然后忘记了。
白头人送黑头人,那几天姐夫都是浑浑噩噩的走过来的。
保险公司给他签一沓资料,他想不起有没有写“不同意”尸检这三个字?
姐姐和姐夫去法院申请了笔迹鉴定,结果出来那三个字确实不是姐夫写的。
姐姐和姐夫怀疑这三个字是保险公司的人事后补上去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不想赔钱。
保险公司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们拿出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只穿着黑白格子衣服的手,拿着笔正在尸检报告单上写“不同意”这三个字。
保险公司拿了证据出来,然后我们败诉了,一分钱拿不到,还亏了律师费。
姐姐和姐夫回到家,越想越不对劲。她知道我有一件黑白格子的衣服,他们开始怀疑是我写这三个字的。
他们把那张照片打印出来,再把我那件格子衣服拿出来对比,发现照片中的衣服跟我的衣服是一模一样的。
姐姐和姐夫问,到底是不是我签的字?要是我承认的话,他们肯定要我赔偿这120万,于是,我不承认。
姐姐和姐夫怀疑我拿了保险公司的好处费,然后和保险公司合伙欺骗他们,让他们一分钱都得不到赔偿。
然后,姐姐把我告上法院,要我赔偿他们110万。
这时候,我被吓懵了。
我没想到,只写了三个字,事情会搞到这么严重。
我后悔签这三个字了。
在听证会上,我不得不承认这三个字确实是我签的。
因为名字是姐夫签的,我只写了这三个字,法院判我不构成侵权,不用赔偿姐姐110万。
姐姐和姐夫不服气,带着两个孙子,还有他的前儿媳妇搬到了我的家,霸占了我的房子。
姐姐和姐夫认为,既然我不赔110万给他们,那他们就要我以房子抵债。
姐姐的前儿媳妇跟姨甥离婚之后,再婚了。
姨甥有两个孩子,现在孩子只剩母亲了。
姐姐前儿媳妇决定把儿子接回再婚家庭抚养,但是遭到那边的公婆反对。
她决定离婚,回来好好抚养与我姨甥生的一儿一女,并全程处理姨甥的后事。
所以她也搬来我家住,并和我发生了肢体冲突。
她骂我,还用红油在我房子的墙上写了很多大字。
“此房有纠纷,不能租售,否则后顾后果自负。”
姐姐的前儿媳妇还在我的床头上写着,“你晚上不会做噩梦吗?你不怕你的姨甥过来找你算账吗?你联合保险公司害他的子女和父母,你拿了保险公司什么好处?”
看着这些红彤彤的大字,我真怕自己做噩梦,所以不敢在房间睡。
我的房子是一厅三室的,其他两个房间已经被我姐姐姐夫两个孩子,跟他们的前儿媳妇霸占了。
他们不够睡的时候,甚至还在房客厅搭了一张简易床。
我没有地方睡,有时候回娘家,有时候就在隔壁家邻居借宿。
但在娘家常住也不行,毕竟有弟弟,还有弟媳妇,他们会有意见的。
也不能在邻居家常住,毕竟感情再好,别人也会讨厌的。
我没地方住,申请去收容所,但是说我不符合条件。
我有时候去宾馆开房,但开支会增大,手上没有多余的钱。
2022年,我忍了一年之后,再也忍不下去了,一气之下把姐姐和姐夫告上了法庭。
本来,姨甥去世,我也很悲伤。我帮他们处理了这么多事情,他们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反而霸占了我的房子。
这一年来,在外面住宿花了不少钱。
我要起诉姐姐和姐夫,要他们赔偿我两万块钱,立马搬出我的家,并向我道歉。
法院已经立案了,但没那么快处理。
我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这一年来我的内心特别煎熬。
我的丈夫是一名船员,常不在家,孩子又不在身边。
只有我一个人,我特别狂惶不安。
姐姐跟姐夫开了一家工厂,他们家可以说是富裕家庭,有两套房子,有存款,有车。
自从姨甥出了事之后,他们关闭了工厂,但家庭条件还是很富裕的。
他们有两套房子不住,跑过来霸占我的家。
我已经崩溃了,想快点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找来了记者帮忙。
我有大半年没有回过家了,我带着记者小心翼翼的回到家。
有一个房门锁着,我知道姐姐在里面,我轻轻敲了门,叫了姐姐,但她没应。
我开了门,悄悄来到姐姐面前,跟姐姐说我是被保险公司的人骗了,请姐姐相信我,我是无辜的。
姨甥还在世之前,由于资金周转不过来,他跟我借了五万块钱。
一开始,我没说要算利息。后来姨甥还钱的时候,我鬼使神差的跟他算起了利息,导致姨甥跟我有矛盾。
姐姐以我跟姨甥有矛盾为由,咬定我跟保险公司一起来骗他们。
我就像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无论我怎么说,姐姐就是不相信我是清白的。
我承认我确实是不该写的那三个字,但我是被人利用的,我自愿承担30%的责任。
但要我赔偿他们110万,我就没有这个能力了。
没过多久,姐姐打电话给姐夫,姐夫收到信息之后回到我的家。
他再次回忆起当天的事情。
当天,保险公司的人过来找姐夫对接。保险公司的人给了很多资料姐夫签名。
姐夫没一一看清楚,人家叫他签名,他就签了。
姐夫签完名就走开了。
后来,保险人员发现有一张尸检通知单,姐夫没写同意或者不同意尸检,然后他叫我写上不同意。
我看了一下尸检通知单上面写的内容,也知道写上不同意尸检有什么后果。
我想只写上不同意三个字,又没有签自己的大名,应该不会负法律责任吧?毕竟姐夫已经签了名了。
然后我就没多想,放心写上了这三个字。
保险人员真的太精狡猾了,我签字的时候,没想到他们拍照留下了证据。
如果他们没拍这张照片,也没把这证据拿出来的话,姐姐姐夫就不知道这三个字是我写的。
理赔这件事情就这样会过去的,但因为姐姐看到了这张照片之后,追着不放。
事到如今,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打了帽子叔叔的电话。
我跟他们说,如果我有罪,我情愿去坐牢,也不愿再过这种日子。如果我没罪的话,就请他们把我姐姐一家送走。
帽子叔叔骂把我骂了一顿。
“你又不是精神病人,又不是智力有缺陷的人,你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干了?为什么要写这三个字?你不签就没有这么多事情啦!你真是吃饱了撑的。”
帽子叔叔骂的很对,我也后悔自己写了那三个字。
帽子叔叔骂完之后,不予以立案。
没办法了,我只能找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当时那个办案的人不在,是他们的领导接待我和记者的。
领导从下属那里,大概知道事情的经过。
保险公司的人去到我姐姐楼下的时候,有两个人把他带进去的。
因为正在办丧事,特别吵,他把我姐夫拉进了一个房间,再关上门。
我当时也跟着进去了。
姐夫没怎么说话,都是我说的多,姐夫签了字之后就出了房间。
他见我的话这么多,以为我是家属。
当他翻看资料时,发现姐夫没在尸检报告单上写“同意”或者“不同意”尸检。
他叫我签,我说我不是家属,只是亲属。
他说没关系的,然后我没多想就按照指示做了。
由于那个人不在,没能跟他对质,他的领导把责任推在我身上,怪我为什么会签上字?
我责怪保险公司,为什么把照片提供给法院?
既然他们说我签字没关系的,那就不要把照片提供出来,让我承担这个责任,我笃定保险公司就是利用了我。
保险公司的领导承认,他们的下属办事确实有瑕疵,不应该叫我签那三个字。
但既然已经签了,那也没办法,因为他的下属只带了一张复印件过去,没其他白空白的资料再复印一份。
事后,保险公司的人的领导说,其实我签不签字对这个结果的影响都不大,他们都是不赔的,因为它属于保险合同约定除外责任。
姨甥出了事故之后,保险公司的人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勘察,包括公安部门也有报警证明。
姨甥车内留有毒物,他丢弃原来装毒物的瓶子也找到了,还有他被送去抢救的时候,抽血化验结果中有一项胆碱脂酶偏低。
保险公司猜测他有自杀的可能,但这并不能定论死亡的唯一依据。
不过,保险公司后来再进行走访。他们从姨甥的堂弟口中得知,他生前欠了100多万债务,无力偿还,再加上特殊原因,经济萧条,感到压力山大,走上了绝路。
反正不管怎么样,没有尸检,不能确定姨甥的死亡原因,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这跟我签了“不同意”那三个字是没有关系。
但我固执的姐姐认定,就是我造成他们损失120万的。
为了解决问题,记者找了一个律师,当面跟我们调解。
姐姐性格,比较沉稳,话不多,非常固执,她认定的事实,一般不会改变。
她认定我跟保险公司合起来骗他们,无论我怎么解释,她都听不进。
姐姐在那里坐在那里,面目表情。无论我怎么解释,她就是一言不发,我已经被她气的没办法了,开始咆哮。
我真的恨自己,为什么要签那三个字?给自己找来了这么多麻烦。
如果我不签,那就相安无事,我们两姐妹的感情也不会受到影响。
律师也责怪我,这根本不应该由我来签“不同意”尸检三个字的,应该由死者的父母签。
但我签了,而且尸体也已经火化了。
因为没有尸检,保险公司是不可能赔120万的。
但如果亡者家属一定要追究责任的话,也是可以体谅的。
造成这样的结果,我确实是有责任,我真的怪自己多管闲事,我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我不可能负全责。
姐姐一家人的意思还是要我赔110万,但我去哪里弄这么多钱赔他们。
律师跟姐姐说,要是她把我逼上绝路,我不在了,她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希望她把赔偿款降低。
我跟姐姐说,我愿意赔她30万。
姐姐犹豫了一会儿之后,决定接受我的建议,然后我们握手言和。
当天晚上,姐姐和她的家人已从我家搬走,她前儿媳妇答应第二天找人帮我把墙刷白。
本故事来源于湖南都市频道的《寻情记》,为了方便阅读,故事采用第一人称描述。
亲人之间相互帮助是应该的,但要有底线,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替别人做。
比如签名,签合同,签字等等,这么严谨的事就不应该代别人签了。毕竟签了就会有法律效力,出了事的时候,别人是会追究你的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