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住酒店趁机顺走矿泉水,儿子喝完当场丧命

观念的碰撞 2024-11-21 09:49:32

一起发生在苏州的五星级酒店事件震惊了整个社会。

父亲随手从酒店清洁车上拿了一瓶“矿泉水”,不料儿子喝下后中毒身亡。

事后,悲痛欲绝的父亲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60万。

这起案件背后,到底是怎样的魔幻现实主义?

1.

案情回顾

事情发生在国庆假期期间,一家人从四川来到苏州旅游。

死者郑某的父亲平时工作繁忙,很少陪伴家人,这次趁假期带上全家到苏州度假。

入住酒店的第二天,郑某起床后感觉口渴,便去父母房间找水喝。

看到桌上有三瓶矿泉水,他随手拧开一瓶,喝了几口。

可没想到,这一喝,竟然喝出了大问题!郑某刚喝下一口,立刻感到喉咙和胃部剧烈疼痛,随即倒地不起,口吐白沫。家人慌忙打电话叫了急救车将其送往医院,但经过抢救,郑某还是不幸去世。

医院的死亡证明显示,郑某是死于强酸性有毒液体。而这瓶“矿泉水”究竟是什么东西?家属悲愤不已,要求查明真相。

经过警方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逐渐清晰。郑某的父亲承认,当天早上走过酒店走廊时,看到保洁员的清洁车上有几瓶矿泉水,便随手拿了一瓶。他本以为这和其他矿泉水没有两样,谁知这瓶水竟然是酒店清洁用的除锈剂,被分装在矿泉水瓶里。

酒店方面承认了这一事实,他们确实把除锈剂装在了矿泉水瓶中,但表示这些瓶子本应放在清洁人员专用的区域,客人根本不应该拿。酒店认为郑某的父亲未经允许擅自拿走东西,酒店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2.

法律分析

案件的焦点很明显:郑某的死亡究竟谁该负责?是父亲“顺走”矿泉水的行为导致了悲剧?还是酒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才让危险品被误拿?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的规定,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有义务保障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酒店未尽到这项义务,造成顾客损害,酒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酒店确实存在管理上的疏忽。酒店将除锈剂装在了矿泉水瓶中,却没有贴上任何警示标志,也没有将这些瓶子妥善保管,导致顾客误拿。

从法律上讲,酒店没有尽到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应该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但郑某父亲擅自拿走酒店清洁车上的物品,也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构成一定的过错,属于“过错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

也就是说,郑某父亲的行为虽然不是故意,但确实加重了酒店的管理失误,最终酿成悲剧。

法院最终判决,酒店承担这起事故的3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29.8万元。而郑某的父亲作为主要责任方,需承担70%的责任。

关于惩罚性赔偿的问题,法院并未支持家属的请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只有在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时,消费者才有权要求惩罚性赔偿。

而本案中,酒店并非有意欺骗消费者,故不符合惩罚性赔偿的条件。

3.

案件评论

有网友认为:“就算酒店有错,家属也要反思,开过的水敢喝?”

确实,这起案件中,酒店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未能妥善管控危险化学品,导致顾客误喝除锈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作为消费者,也应该遵守规则,不该随意拿取非公共区域的物品,否则可能会自食其果。

郑某的父亲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拿走清洁车上的“矿泉水”,虽然是无心之过,但也是酿成悲剧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个案件让我们意识到,遵守规则和管理安全,两者缺一不可。

酒店要加强管理,不给危险品接触到客人的机会;而消费者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避免因一时疏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这起悲剧的发生,不仅让一个家庭失去了亲人,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生活中再小的疏忽,都可能带来致命的后果。无论是酒店还是顾客,大家都应时刻保持安全意识,谨慎行事,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0 阅读: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