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扶南国范寻养虎于山中有犯罪者投与虎不噬乃宥之故山名大虫亦名大灵又养鳄鱼十头若犯罪者投与鳄鱼不噬乃赦之无罪者皆不噬故有鳄鱼池又尝煮水令沸以金指环投汤中然后以手探汤其直者手不烂有罪者入汤即焦
译文:扶南国(东南亚古国)范寻在山中养了一群老虎,抓住犯罪嫌疑人就扔到山中,如果老虎不吃他,那么就无罪释放,因此范寻养虎的山叫大虫,也叫大灵。
范寻还养了10头鳄鱼,犯罪嫌疑人被扔进鳄鱼池后,如果鳄鱼不吃他,那么也会被无罪释放。
范寻还经常在大厅支一口大锅,让人用猛火把大锅里的水烧至沸腾,然后把一只金环扔入沸水,然后让犯罪嫌疑人把手伸进沸水里捞金环,如果手完好无损,那么就无罪释放;如果是罪名属实,那么手就会立即被煮烂!
游思妄想:这故事里面的三件事肯定是杜撰的,也许老虎、鳄鱼因为吃饱了,可能会放过犯罪嫌疑人,但是沸水怎么会识别是否有罪?
这个故事与其说是人们对司法公正的美好愿望,不如说是人们对官员的失望,在有冤无处申的情况下,只能借助禽兽来表达”天道好轮回,苍天放过谁”这种对公平正义的祈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