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掐住我的脖子,不反击我会窒息,反击了可能会被刑拘,那我到底该怎么办呢?”
4月13日,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男学生见义勇为事件在各平台争相报道。
明明是一件值得表扬的事件,济南公安不仅没对这名学生进行嘉奖,反而将他刑拘了?
01事件发生在3月31晚,一名女同学点了外卖需要到校门口去取,大家都知道,一般大学校园的栏杆都是那种可以从缝里边递东西进去的。
女生就站在栏杆那里等着,谁想到外卖没等到,等来的却是三名醉汉的骚扰。
大学校园附近酒吧、商场、美食城等建筑众多,虽然说大学生占大多数,但也不乏有很多社会人员来此处玩乐,可以说是鱼龙混杂。
女生正低头看着手机,路过的三名醉汉勾肩搭背地走过,正好与女生对视了一眼。
本就是喝醉了酒的,不知是酒精作祟还是被女生的美貌吸引,竟调戏起了这名女生,女生也不甘示弱,粗口回应三名男子。
本以为校园内是足够安全的,所以女生才如此有底气,结果万万没想到三名醉汉“狗急了也会跳墙”,他们先是尝试翻越栏杆无果,竟硬闯入了校园!
而这时小超和另外两位男同学正好在校园闲逛,看到这“欺男霸女”的一幕肯定不能袖手旁观,于是三人上前制止。
三名醉汉看到有人多管闲事也是气不打一处来,其中一名醉汉上前用双手紧紧掐住了小超的脖子。
小超挣扎无果,感到快要窒息之际,在混乱中,出于求生欲望,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挥向醉汉,谁知这一挥拳让醉汉直接倒地,被送往了医院。
最终医院诊断结果为脑疝,需要进行开颅手术。在手术成功后,他从ICU转到了普通病房。
虽然意识已经清醒,但身体的创伤却需要长时间的恢复。而小超,也因为这次冲突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事发当晚,警方初步判定双方为互殴,双方家长在警方的调解下签署了谅解书。
原以为事件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在第二天,小超的父亲收到了警方的拘留通知书,通知书中显示,小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02这一消息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小超的父亲坚称,儿子是在遭到醉酒男子掐脖子的攻击后,出于自卫才进行反击的。
他通过观看监控视频,确认是校外人员先动手。而网友们也纷纷表示支持小超,认为他是在保护同学和校园安全,是见义勇为的行为。
对于刑拘这一结果,是否太武断了点?
这场冲突是在校园内发生的,警方不去追究学校保安以及管理的问题,竟为难一名见义勇为的学生?
即使小超的自我防卫导致醉酒男子到底引发脑疝,先不说是小超那一拳导致的还是倒地导致的,后面这名男子是治愈了的,这不算重伤范围吧?
如果醉汉不来寻衅滋事,怎么会进医院动手术呢?
再者,醉汉受伤了难道就不追究责任了吗?还有另外两人呢?他们硬闯入学校难道不算是犯罪吗?
网友的种种疑问使济南公安的评论区迅速沦陷,于是济南公安也是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案提级办理。
所谓提级办理就是当地管辖有争议无法处理的案件才需要上报上级解决处理,这难道不是一种公安办案的不熟练?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事件确实存在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进行必要防卫。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正当防卫的界定却极具挑战。特别是当防卫行为导致对方重伤或死亡时,如何判断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成为了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
此事件也有律师进行了解答,该名男生在事件中有三次正当防卫的机会,第一次是醉汉调戏,第二次是闯入校园,第三次则是醉汉掐脖。
就算是侦察机关法律意识淡薄,只要考虑到这个男生属于在校生,即便是故意伤害,也没有刑事拘留的必要。
回到这起事件本身,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小超还是醉酒男子,他们都是这场冲突的受害者。
小超因为自卫行为而面临法律制裁,而醉酒男子则因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场冲突的发生,既是个体行为的失控,也是社会问题的反映。
法律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在整个事件中,过程结果是足够清晰明了的,见义勇为却被刑拘是令人费解的,明明很简单的一件事,为什么非得大费周章呢?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律不去惩罚闹事的人,反而对见义勇为的人发难,那再遇到这样的事,大家都选择明哲保身,社会的正义哪里寻呢?
醉汉的身份不一般?
派出所民警也懂点法吧
应该严惩流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