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开始,父母留下的房子这样“处理”,新规下,争抢也没用

大川说楼市 2020-10-25 17:40:20

说实话,现在的房价,对于大多数普通家庭来说已经是“难以接受“了,买房难的问题也成为了当代年轻人面临的一大难题。有人可能会说:买不起就不买,干嘛为难自己。是的,这样的想法没有问题,但是,没有房子所带来的影响你能接受吗?

房产

现在的人都向往去城市生活,尤其是像北京,上海,杭州,青岛这样的一二线大城市,“去”简单,一张机票或者一张火车票就去了,但是,你想长期生存下去,让它成为自己的第二故乡,那你注定逃不开买房的“命运”,因为,无论是城市落户,还是子女教育,享受城市医疗等等都离不开有房子作为基础条件,房子就类似于“通行证”,有了它,你就会享受到“便捷”,没办法,城市资源毕竟有限,即便你是孤身一人去打拼,你也离不开买房的“命运”,因为没有房子,你连“娶媳妇”都费劲,不是“法律不允许”,而是未来的丈母娘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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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买房是大多数人成长路上都要经历的一件事,并且是一件“难以完成”的事情,所以,我们的父母才会夜以继日的工作,明知道有些工作非常累,甚至有危险,还是会选择去做,目的就是减轻我们的压力,让自己的孩子能够过上好日子,过上无忧无虑的日子,本质上来说,这也算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了,其实,等年轻人长大以后,为人父母以后,也是会这样去对待自己的孩子,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中国人自古就热衷把最好的东西,最贵重的东西留给自己的孩子,而对于当下社会,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最贵重的东西当属房子了,所以,现在很多父母在能够打拼的时候往往非常努力,获得财富以后就去买房子,等自己百年以后,将这些财富留给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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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就涉及到一个问题,面对父母留下的房子,该怎么分配的问题,如果是独生子女还好,如果有兄弟姐妹呢?这样的情况可不在少数,如果分配不合理,极有可能导致子孙后代的矛盾,甚至为此,兄弟姐妹反目成仇都是有可能的。

这个问题国家已经帮我们想到了。从明年1月1日开始,开始施行的《民法典》中就有关于继承的新规定,明年开始,父母留下的房子这样“处理”,争抢也没用。

一:按遗嘱分配,新增录像和打印两种遗嘱方式

遗嘱大家都不陌生,在电视上或者小说中经常会看到,当然,实际生活中也很常见。以前的时候,立遗嘱一般都是通过录音或者手写,然后去公证处公证,根据最近的《民法典》规定,新增录像方式和打印方式,比起公证去公证处就简单多了,毕竟,立遗嘱的时候,一般都是卧床不起或者生病身体不舒服的时候。

但是要具备两个条件才有效,一是有2个证明人,二是有清晰的姓名手写和日期。

民法典

二:设立“宽恕期”

何为宽恕期?举例说明。比如老王有两个儿子,平时大儿子比较孝顺,天天伺候老王吃喝,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却不闻不问。老王就立下遗嘱打算把房子让大儿子继承,但是,老王突然病重,小儿子良心发现,和大哥一起给父亲伺候,为父亲尽孝,表现很好,老王很满意,这个时候,老王可以修改遗嘱,让两儿子共同继承自己的房产。

三:合法继承人平均分配的原则

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人往往没有立遗嘱,或者突发情况,来不及立遗嘱,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只要是合法继承人,都有权利获得继承的资格,并且是平均分配。这样就大大减少纠纷的问题,是谁的就是谁的,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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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扩大继承人范围,增加侄,甥等继承资格,可越位继承

有些时候,在实际情况中,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或者没有孩子的情况,这个时候,继承人可越位继承或者由外甥,侄子来继承。

举例说明。老王有3个儿子,但是老大英年早逝,留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老王的孙子。如果老王百年以后,老王留下的房产则是由老王的二儿子,三儿子还有大孙子三方来继承,而不是仅有老二,老三继承。

民法典

以上就是《民法典》中对于继承最新的“新规”,新规的实施,会大大降低因为继承而引发的兄弟姐妹之间的纠纷问题,当然了,无论是从“宽恕期”制度也好,还是越位继承也好,都在暗指亲情,世上没有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不想念自己的孩子,尤其是现在,往往都是父母与子女不在一起,其实父母在家是很想我们的,在我们努力工作的时候,也要常回家看看。别等着父母百年以后才想起来陪伴,那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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