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官方处理结果公布了,看来不光路子野,胆子也挺大…
这里普及一下政务处分的种类,由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后座上的徐科长在严重影响警容形象的情况下,依然只被记大过,这咋说呢…贴出政务处分法原文,大家自己咂摸下。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参与或者支持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参与赌博的;
(四)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五)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
吸食、注射毒品,组织赌博,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第四十一条 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看来单位并不觉得这算什么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的后果?降级都不舍得给一个。他真的,我服了。而且对于这种违纪违法案件,一般会遵循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相对等的原则来处理,并且大多数情况下是先有纪委做出党纪处分,然后单位根据纪委的处理结果处以相应的政务处分。
现在纪委尚未对此做出处理,单位就急吼吼的来画了条线…
你说自己不是为了保护干警?但是别人瞅着可不像不保护的样子。
还有驾驶人王某某也被行政处罚了,过了这么久,没有酒精检测的证据,依据啥处罚的?靠人王某某和其他证人的笔录来证实的嘛?仅有言证真的大丈夫嘛?
虽然不处理不是个事儿,但是处理的这么草率,也有点跟闹着玩似的了。
不过这事儿摆在这里,也没得可指责的地方,处理/不处理驾驶人,当地警方都捞不着好评,属实是事儿搞的太大左右为难。
这不得不让人想起同市鲁山检察的骚操作,河南的政法同行,还是有点当年那个味儿…
一更:
拍摄视频的小哥是辅警,并且有理由猜测已经遭到了打击报复,才在事发后将视频公开放到了网上。(目前网传消息确认是被辞退了,那一切都说得通了)
这段视频在抖音上很火啊,这个视频完整看了几遍,当时一眼就盲猜出来拍摄者有极大概率不是正式干警,
毕竟政法系统内部流通极为缓慢,大家都有编制的话,基本上就会在一个局里做一辈子同事。再说了都同属于一个系统,人脉关系错综复杂,难说谁求不着谁办点事儿,所以不会跟视频里的小伙子似的说话这么莽,也不会做出用手机拍摄视频这种极为犯忌讳的事儿。
辅警是个很有意思的群体,里面既有不愁吃喝的官二代,家长只想放进去管好孩子别乱来;也有兢兢业业工作正经靠工资养家糊口的同志。视频里的拍摄小哥说话这么刚正不阿,要么是家里不差这点工资,要么是刚入职年轻气盛,就跟你这种不讲理的当官的杠上了。
同时,这事儿是肯定把后座上的警官给得罪狠了,有理由猜测在事发几个月后,拍摄小哥的职场境遇有了不好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辞退的情况。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小哥在隔了几个月才将视频公开发到网上发酵就可以理解了。毕竟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辅警说白了也就是临时工作人员,拍拍屁股随时都能找其他工作,体制内的警员被曝光这么一出,可真的就是后患无穷了。
在刚刚经历了指鼠为鸭事件,各地政府对公信力极为重视的情况下,估计此事会有比较严重的处理。全国人民都在看着呢,当地GA系统和纪委估计也不敢把事儿抹得太过分,我们静观其变就好。
不知道视频里的“张旭峰(音)”、“徐洪刚(音)”、61777短号机主等人此刻会不会瑟瑟发抖呢?
不过说回来平顶山市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舆情了,我至今还记得2018年鲁山县检察院出了一起把未成年人强奸的刑事案件用谅解书的方式成功“调解”得“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试图将涉刑案件悄咪咪抹得没事儿,然后把嫌疑人家长送来的锦旗骄傲的做了宣传的舆情事故,真真切切为大家表演了一出全心全意为坏人服务的闹剧:
当时唯一的想法是这帮家伙的业务素养和思想意识真的不配穿检察蓝,羞与为伍,被钉在互联网耻辱柱上一点也不冤。
这不,时隔六年,鲁山县检察院至今在各媒体平台都没有自己的自媒体账号,互联网还是有记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