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的相关法律知识(一)

笑谈人间事 2024-09-13 21:06:54
一、什么是延期交房? 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具体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或者销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 二、违约责任 如果开发商未按时交房,业主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主要有:1.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2.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3.解除合同、退房退款。 二、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 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解除合同有期限吗? 有。《解释》第15条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四、违约金的计算 解除合同后,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五、购房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可以解除吗? 《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六、不交房可以不还房贷吗? 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和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两者虽然都与购房有关,但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房子未按时交房是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但这并不影响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关系。房贷是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的约定,与是否交房无直接关联。根据购房者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购房者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贷款。这一义务不受房屋交付情况的影响。如果开发商未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交付房屋,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这并不影响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偿还房贷的义务。 #在头条看见彼此##记录我的2024##记录我的2024##延期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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