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感染HPV,背后的问题不是强奸那么简单

新的洞察 2024-12-18 05:22:50

山东泰安,一名12岁女孩因为盆腔炎住院治疗,医生在检查时发现,女孩感染了HPV。

女医生出于敏感打听了女孩的情况,原来这名女孩已有很久的性生活史,而且半年之前曾因阴道炎就医。并且父母都知道这个情况,但是没人报警。

女医生上报医院的医务部,却被部门工作人员反问:“你怎么确定她是被性侵的?”

医生出于良知,在网上曝光了此事。

随后医院得知女医生的行为,开始在医院进行内部调查,妇产科也在工作群内被下达了封口令,不准再透露女孩的事情。

女医生眼看要查到自己头上,无奈之下注销了网上的账号。但女医生没有放弃,最终通过网络大V的帮助,警方介入调查。

12月16日,调查组发布通报:经查该女孩于2024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17岁男孩李某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之后发生性关系,目前李某某依已被刑拘。

12岁女孩与17岁男友发生关系被感染HPV,这既是法律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

法律问题很简单,涉及强奸。根据刑法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关系,即构成强奸罪。17岁男友被刑拘,罪名应该是涉嫌强奸罪。

法律上看,案子似乎真相大白了,无非就是一个12岁的女孩涉世未深,被“黄毛”给糟蹋了。

但这背后的社会性问题,就复杂得多了。

这事之所以引爆舆论,是因为触了两个雷:未成年和性传播HPV。

随着移动互联网普及,小孩子接触手机普遍很早,很多刷抖b快微的少男少女,身体年龄中小学生,思想年龄个个远超18岁。

12岁什么年纪,估计小学五六年级,就搞起了网恋,还发生性关系,最终传染HPV。这中间缺失的性教育在哪里呢?

根据爆料,女孩的父母知情,但是不管不顾,这就非常离谱。如果感染的是HIV,这小姑娘还活不活了?

法律可以把“黄毛”抓了,解决定罪量刑的事情,但却不能解决12岁女孩因此导致的人生错位。

另外这件事曝光的曲折程度,让人咋舌。

12岁女孩被17岁男孩传染上HPV,女孩父母却不管不顾,已经很离谱了。而医生历经曲折向某博主求助爆料引起关注,那就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了。

女医生在确诊女孩感染HPV的第一时间,就起了疑心,得知女孩有半年性生活史,此前就曾因阴道炎就过医,她第一时间选择了上报医务部。

可换来的是医务部的反问,“你怎么确定她是被性侵的?”

这句话颇有当年某法官的风骨——“你没撞为啥要扶?”

能有这种想法,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蠢到极致,不知道与未满14岁女孩发生关系是强奸。

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女孩有没有被强奸和医院没关系。

我更相信是后者。

某些掌握资源同时又远离人民群众的人,一直都奉行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12岁的女孩是否被强奸,他们不关心,他们只想看病收钱,不想事情闹大,怕自己惹上麻烦。

所以我敬佩女医生的勇气,她为素昧平生的女孩不断发声,甚至自己被内部调查打击报复,但仍然坚持选择曝光。

“在人类所有美德当中,勇敢是最稀缺的。”

以受害者12岁的年龄,无论是出于什么样“情有可原”的理由,她感染HPV、阴道炎、有性生活的这些事实,本身就是极其反常的。

那么作为正常人,势必要追问一下,是什么样的情形,导致发生了这样一件反常的事情?

然而女医生之前、之后的很多人,他们视而不见,他们麻木不仁,因为他们没有勇气。

最后,17岁的黄毛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是他罪有应得。

同时,对医院是不是也该进行调查?

如果不是女医生顶住压力坚决揭露,这叫事情就会不了了之。

为什么医院是这种推诿扯皮怕事的态度?是不是履行规章制度不力?或者干脆另有隐情?

这些不查清楚,类似的事件难保不会再次发生。

这不只是女孩一个人的事情,这是公共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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