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新政来了

君毅北纬 2024-09-28 11:29:09
参与者可享受中介服务费减免和最优贷款利率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消费升级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换房途径,9月27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太原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新闻发布会。太原日前已印发《关于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即日起,太原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依据《通知》,太原将按照省住建厅《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取消各类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取消太原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市民购买商品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

此次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有四大亮点,一是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房源,并制定相应的“以旧换新”优惠方案,明确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源,同时,向社会公示;二是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由太原市房产局指导房地产经纪机构为市民们提供全程协助,从旧房出售、手续办理,到新房选购、签约,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确保市民们能够享受到贴心、便捷的服务。同时,还与金融机构展开合作,为市民们提供灵活的金融解决方案,帮助大家解决资金方面的后顾之忧;三是探索开展“直接收购”式“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开发公司联合其他机构收购旧房源后改造为保障性住房或者租赁住房。太原鼓励开发企业通过出售、出租、活化利用等多种方式,处置收购的旧房。

会上,太原市相关部门表示,太原将保交房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保交房攻坚战项目工作台账,细化落实处置路径,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分类化解项目风险,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保交房目标任务。截至目前恒大十二个项目已全部交付,泰禾金尊府、宝能、富力等项目顺利复工,切实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参加本次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太原市相关部门表示,凡在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卖房人(换房人)出售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旧房),将房屋(旧房)在房地产经纪机构挂牌出售且标注“以旧换新”字样,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均可以参加本次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在达成置换意向后,换房人缴纳意向金可优先锁定新房房源,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协议》;同时,换房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旧房优先出售协议》,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旧房。

参与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可享受到中介服务费减免和最优的贷款利率等优惠政策。对已签订“以旧换新”业务服务协议的,在新房保留期限内,换房人成功出售旧房的,按约定时限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旧房未能出售的,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解除新房意向协议、退还意向金,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太原市鼓励支持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收购居民二手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安置周转房,通过出售、出租、活化利用等多种方式处置收购的旧房。凡在2025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同时,太原对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适当上浮。此外,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为换房者提供优质服务,合理降低费用,积极引导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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