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二十年,是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二十年,根据相关机构的数据显示,1998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只有不到30%,而现在呢?已经超过了60%,像深圳,上海等地更是超过了70%,与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相差无几。
提起城镇化,可能很多人并不理解是什么意思,官方的回答是:城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工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简单来说,就是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产业由分散向城市的集聚以及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等等。根据相关数据的显示,过去二十年间,每年大约有1280万人,从农村迁往城市。
农村住房
有些人可能感觉这些都是“国家大战略”,与我们这些老百姓有什么关系?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我们要明白一个事实,国家所有的政策也好,战略也罢,往大了说,是为了我们共同生活的国家,往小了说,也是事关我们每一个人。比如城市化的演变与我们生活的关系,我们看到的“万丈高楼平地起”就与城镇化有莫大的关系,以及房价为什么越来越高?我们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等等这些都是城市化演变的结果。还有我们每一个人上学的过程也是在参与城市化,最开始我们是在村里或者社区上幼儿园,然后去镇上上小学,再去市里上中学,最后考上大学去了更大的城市,然后选择了理想中的城市进行工作,成家立业,其实,这就是城市化的演变。
明白了什么是城市化以后,你会发现,城市化对我们最大的改变,就是让越来越多的人从农村来到了城市定居。这就形成了一个现象:很多原本是农村家庭出来的子女,为了在城市定居,买房或者享受城市发展你带来的其它红利,便将原来的农村户口迁往了城市,成为了城市户口,而老家的父母依旧是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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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着父母的年迈,尤其是80后这一代,父母大多数已经60多岁,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父母百年以后,留下的农村房屋该怎么处理?成为城市户口的子女还能继承吗?尤其是,现在国家对于农村的重视,农村的方方面面都得到了重大改善,居住条件也是日新月异。这更加引发了这部分城市子女的思考。
不用担心,这些问题,国家已经帮我们想到了,根据2020年新规,老家的房屋一律按照以下“新规”来处理。
一:关于“宅基地”继承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法律法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就可以使用,但,宅基地不属于个人所有,它属于集体所有。
二:关于“房屋”继承的问题虽然宅基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我们个人的,是具有继承权的。无论你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都根据《继承法》继承父母留下的老家房屋。这一点,城市子女可以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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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问题按照新规,宅基地使用权遵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子女继承房屋所有权以后,位于宅基地下面的土地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能翻建,扩建,改建等措施。而且,一旦宅基地上的房屋毁坏或者房屋长期闲置,那么集体是有权利将宅基地收回的。
四,多个子女的房屋继承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父母有多个子女,则房子由目前依然留在农村,并且户口未与父母分户的子女继承。如果只有一个子女,无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均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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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农村的发展日新月异,环境也好,空气也新鲜,就业机会也在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打算回到老家,建设新农村,既然国家给了如此优越的政策条件,那我们理应去珍惜,对于老家的房屋,无论有没有住,我们都要定期做好维护,多回老家走走看看,尤其是父母在世期间,多陪陪父母才是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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