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才如何續簽,看這一篇就夠了

明寿港 2024-07-03 20:29:18

2024年1月27日晚,香港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邀請香港入境處處長郭俊峯、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入境處總主任鄭煒森、入境處高級主任陳有基4位嘉賓出席關於高才續簽及各類人才政策的講座,對線下及線上的高才們及觀眾進行了全面的簽證內容講解和問答分享。

講座自宣傳以來受到了大家的廣泛關注和積極報名,總計超4萬5千人次在主平台觀看,在香港商報分流平台、微博平台等觀看人數也超過3萬,獲點讚數超20萬,直播記錄史無前例,可見在港高才對入境處到訪和續簽問題的極大關注。

會上入境處郭俊峯處長、入境處鄭煒森總主任針對高才優才專才三類群體入境計劃內容及區別、審批及續簽要求等進行詳細解說介紹,勞福局何副局長做了補充。同時4位嘉賓針對自僱續簽、主申請人變更等線上及線下觀眾提問的各種疑難問題輪流進行解答、對如何避免申請失敗提供建議、並提供申請技巧等一系列實用且寶貴的指導。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香港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創會會長尚海龍感謝4位嘉賓的今日到訪,全程乾貨,收穫滿滿,相信眾多高才對續簽吃了顆定心丸,會做出積極準備。後期希望高才和特區政府「相向而行」,通過自身的努力證明實力,最終成就香港、成就自己。

尚海龍會長也承諾,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2024年會持續做好高才及高才家庭來港的服務工作,令大家在港安居樂業!

以下是一些續簽講座中提及的文字說明及問答一點通,特此感謝協助提供豐富內容的各位熱心高才會員友友,另小編濃縮即精華,希望匯總版能幫到更多的高才及家庭。

1.續約可以透過工作、開公司、參股,無行業歧視,核心是需對香港做出貢獻

2.不要被抖音、小紅書誤導,不要掛靠或聽信安排掛靠工作。一定提交真實資料、鑽法律空子被查出會被判刑入獄多年

3.申請高才要看自身家庭的資源禀賦,避免羊群效應,需擺正位置,清楚判斷自己是否真正適合來香港

4.高才A類、B類續約創業並沒有A類申請時年收入250萬的限制;三類高才續約要求相同,平均月收入達到2萬多以上較合理

5.如果啟動簽證後回內地,在快要續約時才回香港安排工作,續簽或許無大礙,但申請永居這兩年就不會計算在內

6.創業對註冊資本和僱用人數沒有硬性要求,但沒有辦公室和報稅,很難獲批

7、

問:申請永居,主申請人沒有在香港找到工作,受養人(配偶)在香港找到工作,可否續簽?

答:以主申請人為單位,主申請人在續約前必須找到工作,受養人是否有工作、工作好壞對續簽無功;主申請人的工作須符合香港政府續簽的要求

8、

問:接7,受養人(配偶)在港找到工作,可否與雇主達成協議做專才,原主申請人變專才的受養人

答:假設受養人符合專才,會被核准;如為規避原有續約要求,會被拒簽

9、

問:獲批優才/高才,受僱於深圳公司但住在香港,或在香港買房,是否有助於續簽及永居?

答:受僱於深圳公司買什麼都不可以

10、

問:獲批優才/高才,受僱於香港單居住於深圳,是否可續簽及永居?

答:工作性質可以外派,有所得有稅收繳納強積金,人不常在香港也可續簽,但和香港沒什麼關聯會影響申請永居

11、

問:申請人來港需從事什麼行業,是否可以和原來的行業不相關?

答:看情況,個案不同具體事件具體分析,行業/跨行工作無限制,重點是需要給香港做出貢獻,建議和本科所學專業匹配,不要跨度過大,需符合“人才”入境原則。

12、

問:第一次申請後入港前2年收入過200萬會給6年頂尖人才簽證,能不能2+6,收入不達標能不能拿永居?

答:收入和永居沒有關係,永居看的是定居和與香港的關聯度;200萬對應的是「薪俸稅」口徑

13、

問:第23個月才找到工作,可以續約嗎?

答:對於申請之前多久找工作並沒有限制,但開始越晚,越容易被入境處懷疑是不是在掛靠,從而不利於續簽

14、

問:父母都不來港,18歲以下的孩子在港讀書,能否續約?

答:受養人申請,看主申請人續約狀況

15、

問:從續簽和永居要求的天數來看,究竟在港需待多少天?

答:連續7年每年都超過一半時間都住的情況,入境處一般都不會問詢;連續7年如果沒超過這個時間,入境就很謹慎;如果常出差但是太太和孩子在港,會被考慮。

16、

問:申請續約和永居,買房和住房有無差別?

答:無差別,會考慮是否在香港有慣常居住地

17、

問:有關後期申請受養人,需提交地址證明的情況,可否不要地址證明?

答:如果解釋合理,可彈性處理

18、

問:辦公司的話使用共享辦公室辦公可不可以?

答:開公續司簽需要有辦公場地,要租辦公室;續約主要看對香港的貢獻,重點看稅收

19、

問:自己創業僱自己行不行?

答:看角色對應的貢獻,對註冊資本和僱員數目沒有硬性要求

20、

問:香港政府對高才會有什麼幫助?

答:灣仔稅務大樓有人才辦公室/網路提交需求,政府會匿名幫高才找一些可靠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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