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是指农户保留土地的承包权,把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
简而言之就是,我先不想种地了,但又不想荒废土地,就先“转”出去。
那么流转方式,有哪些?:
1. 转包。
例如农户A,因外出务工原因,将家里的农田转包给,同一集体的农户B,并约定期限为3年,农户B需要每年,给农户A支付转包费用。
注意,“同一集体的其他农户”、“一定期限”
2. 出租。
例如农户A有10亩果园,农户A把果园出租给一家水果加工企业,租期5年,企业按年付租金。
注意,“租给他人”、“一定期限”
3. 互换。
例如农户A的耕地,由于离家太远,于是和同一集体的农户B,进行协商互换。
注意,“同一集体的其他农户”、“土地互换不一定是等价的,因此需要协商补偿”
4. 转让。
例如农户A进城赚了大钱,于是打算放弃务农,便将自己的10亩土地,转让给同一集体的农户B。
注意,转让不同于转包,会彻底失去土地的承包权。
5. 入股。
例如某村的全体村民,以土地的经营权作为股份,成立一家蔬菜种植合作社。
由合作社统一安排,蔬菜的种植生产规划,年底分红时,各位村民按股份进行盈利。
注意,各村民的承包权不变,经营权入股,一定期限。
6. 托管。
例如农户A认为自己种植技术不行,于是给钱请人或机构帮忙,打理种植事宜。
相当于花钱请人种地,自己获取土地农作物产出。
注意,这类更像是雇佣关系。
7. 反租倒包。
由农村集体组织出面,把各农户零散承包的农田,反租过来连成一片,然后再发包给其他农户、组织或企业。
注意,这类不同于入股,村民没有分红,只有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