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形式,迄今已有三千七百多年的历史。
篆刻兴起于先秦,盛于汉,衰于晋,败于唐、宋,复兴于明,中兴于清。
战国、秦汉、魏晋六朝时期,篆刻用料主要为玉石、金、牙、角等,被称为“古代篆刻艺术时期”,作品笔意劲秀,具有较高的“刻字”水平。
春秋战国至秦以前,篆刻印章称为“玺”。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规定“玺”为天子所专用,大臣以下和民间私人用印统称“印”。
篆刻艺术用材,以石质材料为主。因石质印材,柔、脆、腻、坚适中,易于受刀,并带有特别的金石韵味,故明清以来多为印人所喜用,同时也促进了篆刻艺术的发展。
印石产地很多,质地也各有差别,其中以青田、寿山石等为好,青田石细腻、温润、不硬不燥,易于镌刻,为印材中之佳品。
所谓“书从印入”其中一种含义便是指篆刻中的书法,应以篆刻艺术的特点入手。
因篆刻印面较小,仅在方寸之间,其印面外形或方或圆,或长或自然形,必须在有限范围,展开无限的变化,以求生机勃勃。
而“印从书出”,主要是指印章中的文字线条应有书法中用笔用墨的特点,有书法家的个性。两者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