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寺又开始退租了,公告里的这些细节,您得注意

旅居庄主在北京 2024-06-04 13:02:44

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为促进老城保护与居民生活品质提升,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要求,经西城区决定,由西城区房屋管理局授权北京华融金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施主体”)作为白塔寺历史风貌保护区城市保护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主体,组织开展申请式退租(换租)工作。

自即日起开展本项目范围内区属平房直管公房的申请式退租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本项目范围为西起宏大胡同-青塔胡同沿线,东至赵登禹路,南起阜成门内大街-安平巷-宫门口头条-宫门口二条沿线,北至规划受壁街(具体门牌详见最后)。

二、本次申请式退租遵循“居民自愿、平等协商、整院实施”原则,以整院为单位开展申请式退租工作(整院认定条件详见退租手册《整院申请式退租补偿操作细则》),满足整院修缮保护的需求提供居民住房改善的机会。退租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购房补贴+定向安置房”两种,退租申请人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三、入户调查及政策宣讲期(2024年5月31日-6月11日):

工作人员开展入卢调查及宣讲整院申请式退租补偿政策和信息收集工作:

四、退租申请及签约期(2024年6月12日-8月31日):

符合退租政策的申请人可携带申请材料提出退租申请。申请人所在院落全部提交退租申请后对该院落开展入户评估、房屋勘察和整院认定等工作。

符合整院认定条件的院落,由实施主体有序组织实施退租工作。申请人所在院落全部签订退租协议,按如下方式办理:

(一)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协议约定完成公房解约、搬家腾房及补偿款领取。

(二) 选择“购房补贴+定向安置房”方式且具备购买资格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本项目提供的定向安置房。目前区政府为本项目调配了丰台区“康润家园”、“京城雅苑”两处定向安置房源。实施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按整院完成签约的顺序组织购房人进行选房,选完为止。

本项目范围外,且位于白塔寺片区(东至赵登禹路,西至西二环,南至阜内大街,北至规划受壁街)内的区属平房直管公房,可参照本次退租政策执行。

本次退租房屋不含成套楼房、简易楼、中式楼、宗教产、寺庙产、单位产、涉及解危排险和文物建筑保护腾退的区属直管公房。

白塔寺片区内的私房申请改善住房条件,由实施主体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并参照执行。

(申请式换租工作依退租工作情况适时开展)

具体门牌如下:宫门口头条共计6个院落,分别为53、55、59、61、65、71号;

宫门口二条共计10个院落,分别为5、6、9-11、10、13、16、17、18号;

宫门口二条 20、28、30、34、36、38号;

宫门口三条 4、10、30号;

宫门口横胡同 2、4、7、8、9、10、17、19号;

阜成门内大街203、205、221、239、255、257、259、265、271、273、275、309、311、317、319、321、323325、329、337、339、341号;

阜成门内北街1、3、3-5、5、甲 5、6、14号;

宫门口头条2、5、11、13、14、15、16、17、18、19、22、23、25、27、29、35、43、47、49-51号;

宫门口五条2、3、7、10、13、14、15、16、18、19、20、21、23、24、25、26、28、31、35、41、甲 15甲3号;

宫门口横胡同1号;

东弓匠胡同2、4、6、(12、14)、16号;

宏大胡同 2、12、15、18、20、22、25、28、甲6、甲20号;

北玉带胡同4、8号;

小弓匠胡同2、4、5、甲4、乙2、甲2号;

宫门口四条1、2、3、4、7、9、10、12、17、21、35、45、48、51、(54、56、58、60)号;

东教胡同 1、3、5、7号;

七贤巷 2、4、5、7号;

福绥境 54、55 号;

青塔胡同7、8、10、12、17、29、31、35、45、47、51、69、甲 55号;

宫门口二条1、27、29、35、39号;

宫门口三条 3、5、13、15、16、32号;

西弓匠胡同 10、14、16、18、20号;

福绥境 46、47、48、49、(51、53)、56、60、62、58 北院、58 中院、58 南院;

西廊下胡同(36、38)、42、44号;

西廊下胡同 46、48、53、59、61、63、甲2号;

中廊下胡同 31、37、52、60、68、甲 31号;

东廊下胡同 11、15、25、31、35、乙 25号:安平巷 53、59、73号;

宫门口东岔4、7、8、11、12、18、31、35、45、51、70、77、79、86、96号;

宫门口西岔2、10、12、15、17、19、31、33、35、37、41、45、47、49、53、55、57、83、101、107、119、甲51号;

白塔寺东夹道4、6、10、11、12、13、14、15、17、19、22、24、28、32、42、44、48、50、62、64、68、70、甲8、甲 13号;

白塔寺西夹道1、4、5、甲5号;

安平巷10、20、22、24、26、甲2、甲26号;

白塔巷 3、8、9、13、14、15、16号;

前抄手胡同2、3、5、6、7、8、9-11、17、27、30、33、34、35、36号;

蒲州巷 2、3、7、9、10、甲 10、11号;

苏萝卜胡同2、3、4、5、7、8、10、13、14、15、17、19号;

赵登禹路 337、347-349、351、353、417、431、439、451、453、461号;

阜成门内大街147-149、151号;

安平巷甲11、19、25、31、33号;

小茶叶胡同3、4、5、6、7、8、11、15、23、25、29、33、甲6号;

东廊下胡同16、18、20、24、30、36号;

大茶叶胡同4、6、8、12、14、16、24、28、30、32号;

庆丰胡同2、4、6、8、9、10、11、12、15、17、19、甲12、乙 12、丙12、丁12、戊12号;

翠花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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