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还挨骂,司法必胜客如何陷入囚徒困境?专家一语道破真相!

老乔嘚吧嘚 2024-12-20 21:21:23

前段时间,特斯拉起诉西安李女士侵犯名誉权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事情的起因是2021年3月,西安的特斯拉车主李女士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她认为是由于特斯拉“刹车失灵”导致,但特斯拉方面坚称是李女士人为驾驶失误导致。于是李女士于2021年4月19日的上海车展上,大闹特斯拉展台,故此特斯拉选择起诉李女士侵犯名誉权。

而根据2024年8月法院出具的判决结果来看,特斯拉不仅赢了,还是大获全胜——最新的二审判决显示,特斯拉胜诉,而且李女士应赔偿特斯拉的金额由一审的2000元暴涨至7万元。

不错,李女士发生交通事故后急切维护自身权益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从司法程序上说,这位李女士拿不出特斯拉车辆刹车失灵的充分证据,又采取较为激进的手段“大闹展台”,确实是对特斯拉的名誉造成了一定侵害,特斯拉胜诉自然是板上钉钉,但奇怪是,在舆论场上这反倒成了大厂“恃强凌弱”的典型,案件虽已判决,口碑却仍输了一城。

那类似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只是个例?

很遗憾,真不是。有心人会发现,只要是有大厂打赢的官司,下面评论几乎是一边倒同情败诉一方,甚至有人阴阳怪气,说这是“内幕操作”“地方保护主义”云云。别说互联网大厂负责人了,可能很多人看到也一脸懵——要么就赢,要么就输,咋会赢了官司还输了人心?

01互联网大厂的刻板印象

说到这里,恐怕就不得不提舆论场上对大厂的刻板印象。

其实,这可能跟咱们社会公众天然“打抱不平”、“帮扶弱者”的同理心不无干系。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王天定曾一语道出真相,直言现在舆论场有种标签化倾向,一听到互联网大厂打官司,社会公众就会条件反射式地有种刻板印象,认为他们打赢官司靠的就是一种背后的“神秘力量”。而这种舆论也会使大厂们陷入尴尬的囚徒困境,赢也不是,输也不是。

但深入思考下,如果舆论如此容易被调动,会不会有人借社会公众怜悯弱小的善心达成自身其他目的?

比如说,很多小公司争先恐后跟大厂PK真的只是为了赢下官司?

可能未必,说实话,很多小厂之所以热衷跟大厂“对簿公堂”,还有一重考虑,那就是借此机会吸引舆论关注,说不定还能借此机会“打响招牌”。

02让人尴尬的“主场优势”

在互联网大厂诉讼案例中,最让人质疑的就是大厂们具备“主场优势”。

这也是很多人对大厂刻板印象的根源,总觉得大厂能赢官司,不是占理占据,而是有幕后关系。甚至还给大厂们起了,什么龙岗无敌手(hw)、海淀不倒翁(tt)、长宁告不倒(dd)、余杭常青树(al),南山必胜客(企鹅)等一堆响亮外号。

问题是,在当前完备司法诉讼背景下,真存在所谓的主场优势吗?

这里我们要知道一个法律常识,那就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在民事案件中,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说白了就是大厂起诉别人要客场作战。

而我们在《互联网行业近年诉讼分析报告》能看到,在“阿里与百度”之间306件一审判决中,阿里作为原告且由北京法院进行审理(百度总部在北京);而“腾讯与字节”之间368次诉讼中,腾讯367次为一审原告,其中近99%的一审判决由北京市的法院作出(字节跳动总部也在北京)。

都不在主场作战了,哪来地方保护主义、主场优势?

其实大厂们之所以能够胜诉,不仅是因为大厂薪资优厚、法务部门实力过硬,还因为这些互联网大厂打的诉讼多为知识产权案件,这类案件其中一个鲜明特点就是证据链确凿,且相似度很高,一旦侵权行为坐实,那胜诉就基本上十拿九稳,所以这跟在哪打官司没啥关系。

事实上,舆论场上对于主场优势讨论,最大受害者可能就是司法工作人员。有法官此前曾表示,自己在审理涉及辖区知名企业在属地进行的官司时最为头疼,因为“怎么判都是错,判轻判重都不合适”。可想而知,舆论回旋镖如果不加以限制,恐怕最终也会害人害己。

03究竟如何看待胜诉?

平心而论,现在互联网上被“谁会卖惨谁有理”、“谁能调动公众情绪谁就赢”这类认知裹挟的结果,是不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的。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孔祥俊直言,社会上之所以会出现“赢了官司却失去了人心”的现象,本质上还是对司法敬畏心不足,法治环境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依我看,咱们我国司法当前问题不是必胜客太多,而是太少了!因为很多企业在竞争中为达成目的,不想着强化合规能力、建设法务团队,反而第一时间想通过网上发黑稿、背后搞小动作这些见不得光的手段,借助舆论而非法律手段对竞争对手施压,这难道就公平了?

毕竟操纵舆论可比操纵司法要简单的多。

所以说,咱们完全没必要对有互联网大厂参与的诉讼案贴上“特殊标签”,甚至是污名化大厂。相反,我们更应该鼓励这些大厂多加强合规建设。像南山必胜客不对吗?龙岗无敌手不好吗?只要人家是在司法体系下堂堂正正地打赢官司,能做胜诉有何不可?

说白了,谁赢谁输自有国家司法程序判断,但如果让“大厂原罪论”、“弱小就有理论”的舆论甚嚣尘上,反而是搅乱了司法公正性。真正牛的,是那些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企业,这才是光明正道。咱们国家之所以要大力建设法治社会,就是希望企业们有能力公平公正地赢下官司,这样,商业环境才能更健康,大家也能在公平起跑线上竞争。把更多精力放在产品、技术、合规等可持续发展上,毕竟卷技术、卷产品、卷合规才是企业发展的王道!

总而言之,大厂能打赢官司不是什么坏事,相反,咱们就是要鼓励企业们争当司法必胜客,争做合规先行者,如此我们的司法环境才能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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