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度政治自觉做实法院各项工作

人民法院报 2024-11-24 15:48:53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为谱写法院工作现代化新篇章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我们要始终坚持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用改革思维和方式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讲政治、顾大局是司法审判工作的优良传统,对党忠诚更是一代代法院人坚守的政治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一路走来,经历了无数艰险和磨难,但任何困难都没有压垮我们,任何敌人都没能打倒我们,靠的就是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对党忠诚,要求我们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精思细悟中磨砺理论素养、在深学细照中升华思想境界、在知行合一中锤炼党性忠诚,真正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对党忠诚,要求我们必须体现落实到具体审判执行工作实践中。当下,法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始终确保“刀把子”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同时,主动担当作为,将司法审判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努力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切实转化为司法效能,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院各项工作。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法院干警作为其中的一分子,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扛起政治责任,紧扣抓党建、带队建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努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思想保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民主集中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条条落地、件件落实、事事见效。通过政治轮训、专题党课、红色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不断铸牢政治忠诚之魂。坚持把党建与法院工作共谋划、同部署,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积极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发挥党建品牌的辐射带动效应。注重分类指导,根据审判部门、行政部门基层党组织特点,结合实际精准施策、精准抓建。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日常干的是什么、党建就要围绕什么,工作中的短板是什么、党建就要针对性补足什么,切实把政治要求、党性自觉、法的精神融入司法审判工作。

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司法审判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符合时代之需,牵系人民之盼。一方面,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我们要不断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用足用好法律武器,打好司法应对主动仗,有力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另一方面,“小案件”背后也有“大政治”,这就要求我们审理每一起案件、完成每一项任务,都要坚持讲政治和讲法治相结合,体现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找准司法审判在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中的职责定位,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整体推进、系统落实,从法律视角为风险化解工作出实招、硬招、高招,把好法治关,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过硬法院队伍。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必须把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要求落到实处,教育引导法院干警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一是“关键少数”要做表率。“关键少数”要带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领法院干警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主动维护和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在各领域落到实处,将队伍建设融入审判管理。二是加强理想信念、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分类分级组织实施政治轮训,解决好法院干警思想困惑和现实问题,教育引导法院队伍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持续深化正风肃纪。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理念,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持以管住“案”促推管住“人”、治好“院”,持续涵养秉公行使权力、公正廉洁司法的清风正气,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李红芬(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杨梦娇丨见习编辑:闫钰

联系电话:(010)67550948|电子邮箱:pinglun@rmfyb.cn

0 阅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