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逐渐“年轻化”,为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要走上这条不归路?

青琰纪史噜 2024-08-21 12:49:35

近年来,我国对卖淫活动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加,然而,这一活动不但没有被抑制,反而呈现了“年轻化”的趋势。

参与者的年龄越来越小,这其中甚至包括很多未成年人。

她们年纪轻轻,本应在校园里学习知识、享受青春,最终却误入歧途,甚至沦为他人赚钱的工具。

那么,是什么使她们走上了卖淫的道路呢?

本文陈述内容皆有可靠信息来源,赘述在文章结尾。

低龄卖淫背后的原因

2006年6月,年仅17岁的沈红因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沈红年幼丧父,母亲改嫁后对她冷落,最终被迫离开继父家,回到伯父身边生活。

家庭的不完整,亲情的缺失,让沈红从小就缺乏安全感,性格也变得敏感、叛逆。

进入青春期后,沈红更是误入歧途。

她在学校里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经常逃课、泡网吧。

初中时,她就辍学了。

情窦初开的沈红,很快就被社会混混王东迷住了。

二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住到了一起。

然而,王东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来源,沈红也没有收入,两个人很快就没钱花了。

此时,王东想到了一个主意。

他注意到,沈红有几个同学长得很漂亮,要是能把她们弄去做小姐,应该能赚不少钱。

他将这一想法告诉了沈红,沈红却沉默不语。

然而,两个人的经济状况一天比一天差,眼看着连饭都吃不上了,沈红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她盯上了自己的同学小芹。

她和王东合伙,将小芹骗到了靖江,之后便强迫她去卖淫。

小芹坚决不同意,二人便对她拳打脚踢,甚至扬言要烧了她的家。

不仅如此,他们还说,已经在外面散布了小芹卖淫的消息,由不得她不同意。

无奈之下,小芹只好“同意”了。

数着小芹的“卖身钱”,沈红和王东感到极大的满足,他们决定,将“魔爪”再伸向沈红的其他同学。

随后,小圆、小叮、小琴等几名未成年少女也难逃毒手,沦为沈红和王东敛财的工具。

沈红的经历,并非个例。

在卖淫团伙中,很多未成年人都有类似的遭遇:

家庭不和睦,学业不顺利,在叛逆心理的驱使下结交损友,最终被卷入违法犯罪的漩涡。

除此以外,一些年轻人存在错误的金钱观和虚荣攀比心理。

他们渴望过上奢靡的物质生活,但又不愿踏实劳动。

在“天上掉馅饼”的心态驱使下,他们铤而走险,走上了卖淫这条“捷径”。

其次,性教育的缺失导致年轻人认知偏差。

许多孩子对两性知识一无所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猎物,当诱惑来临时,他们根本无力抵御。

尤其是当今社会,许多犯罪分子会通过互联网来引诱未成年人走向歧途。

网络:卖淫团伙发展的新阵地

在信息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网络,将其作为发展违法犯罪活动的新阵地。

卖淫团伙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前段时间,浙江绍兴警方捣毁了一个利用社交软件发布招嫖信息的跨省卖淫团伙。

该团伙成员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在网上吸引嫖客,有专人负责开车送失足女性,还有专人提供性服务。

他们利用网络进行跨区域的犯罪活动,非法获利竟高达1200多万元。

该团伙中不乏未成年人的身影。

在被抓获的41名失足女性中,有7人不满18周岁,年龄最小的才14岁。

她们有的是在男友的胁迫下加入卖淫团伙,有的则是被金钱所诱惑而铤而走险。

更有一些女孩,则是因为无力偿还校园贷,而被胁迫加入卖淫行列。

21岁的朱璐雨就是一个典型。

为了偿还高额的校园贷,她在犯罪团伙的威逼下,拍下了自己的裸照,并开始卖淫。

可即便如此,朱璐雨依然还不上欠款。

无奈之下,她只能继续沦落风尘,直到案发被抓。

犯罪嫌疑人余某也是一个典型。

在老乡的怂恿下,他带着年仅18岁的女友一起加入了卖淫团伙。

在余某看来,女友卖淫纯属“自愿”,但他没有意识到,正是自己一步步将女友推向了堕落的深渊。

可以说,网络的隐蔽性、快捷性,为卖淫团伙提供了可乘之机。

而校园贷的泛滥,更让许多涉世未深的女孩,成为了犯罪团伙眼中的“肥羊”。

未成年人自制力差,更容易在物质诱惑面前迷失自我,成为团伙牟利的工具。

这无疑给低龄卖淫问题的解决,增添了新的难度。

合法化,是福还是祸?

面对卖淫活动的泛滥,尤其是低龄化的趋势,一些国家选择了合法化的道路。

他们认为,只有让卖淫成为一种合法的职业,才能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这个行业,减少犯罪和疾病的发生。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就拿荷兰来说,它是最早将卖淫合法化的国家之一。

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曾经是远近闻名的旅游景点,游客可以大大方方地在橱窗前挑选心仪的“服务”。

表面上看,一切都在官方的管控之下,井然有序。

然而,在合法化的幌子下,不法分子依然在利用各种手段,强迫和引诱未成年少女卖淫。

只不过,当卖淫成为一种“合法职业”,受害者们反而更加无助,因为她们连申诉的权利都没有了。

卖淫,尤其是低龄卖淫,给参与者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难以弥补的。

首先是身体伤害。

频繁、无保护的性行为,极易导致性病、生殖系统疾病等,而这些疾病,往往会伴随受害者一生,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其次是心理创伤。

在沈红案中,尽管主犯沈红和王东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受害女孩的心理阴影却难以消除。

出于对“二次伤害”的担心,她们甚至不敢提起民事诉讼。

可见,卖淫经历给她们带来的心灵创伤有多深。

再次是社会歧视。

在我们的社会中,“良家妇女”仍是女性的标配。

一旦卷入卖淫,受害女性往往会遭受世俗的指指点点,就业、婚姻等都会受到影响。

她们想要重返正常生活的道路,注定荆棘遍布。

更为可怕的是,有些受害者会像沈红一样,从被害者蜕变为加害者。

她们为了摆脱困境,不惜拉他人下水,于是,恶性循环开始了……

面对日益严峻的低龄卖淫问题,仅靠一己之力是难以解决的,必须全社会共同发力,标本兼治,才能取得实效。

结语

低龄卖淫,是一个令人痛心的社会问题。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为净化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贡献一份力量。

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呵护祖国的花朵,让他们在阳光下茁壮成长,而不是在阴霾中堕落、迷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期待一个更加美好、文明、有序的未来。

【参考文献】

人民日报-2018-09-10——《5女孩因"裸条贷"被迫卖淫还债 有人从受害者变加害者》

央视国际-2007-01-28——《17岁少女逼多名未成年女同学卖淫赚“中介费”》

环球网-2024-05-12——《312人!警方捣毁一大型卖淫团伙,最小14岁,甚至还有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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