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及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齐鲁风向口 2024-04-04 11:17:20

4月2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行为及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知显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行为,夯实外包施工安全管理基础,保障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行为及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通过检查全面了解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行为的实际情况,评估保障工资支付制度的执行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市房屋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整合监管力量,充分发挥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两场联动优势,推动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用工管理与企业市场行为同步规范、同步提高。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确保处罚严厉。

重点检查内容

(一)市场秩序方面

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工作指南》等文件,审查参建施工单位资格报审和过程管理资料,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出借资质、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制度落实方面

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文件,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未按月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用、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参建单位未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等行为。

(三)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方面

认真落实《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领域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省平台的监管和使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平台上线率。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专户开设情形的工程建设项目,均需在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令)之日起30日内开通并使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辖区内在建房建项目省平台上线率需达到100%。

2.实名制考勤更新率。平台内在建状态项目必须每日进行全员考勤,考勤人数需与现场实际相符且考勤数据能够正常上传至省平台。辖区内在建项目每日省平台实名制考勤更新率需达到100%。

3.平台预警。总承包单位应按要求规范使用省平台,避免预警产生,当日产生预警需当日进行处置消除,严禁预警存续时间超过10天。

4.管理人员实名制。项目参建单位全部管理人员需纳入省平台进行实名制管理,明确人员岗位信息。总承包单位应按要求设立分包管理人员公示牌,公示项目全部参建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信息。

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按照自查自纠、实地核查、总结提升分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4月初-4月中旬)

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牵头对照《专项检查量化评价表》(附件1),对项目承包行为及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我量化评价,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备查。

(二)实地核查阶段(2024年4月中旬-10月底)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结合《专项检查量化评价表》对受检项目进行正式量化评价。核查阶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市)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1月初-11月上旬)

实地核查阶段结束后,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本辖区项目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持续巩固提升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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