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磊通过法拍买了套房子,以为捡了便宜,没想到收房时,却遇到了麻烦,让我们看一下具体发生了什么!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石磊一直想在广州买一套房子,但手上资金有限,喜欢的地段房子都太贵。
一次巧合,石磊发现自己喜欢地段的一套房子正在法拍,起拍价只要700万,石磊知道这个地段的房子没有1000多万下不来。
于是石磊就通过拍卖,最后以992万的价格拍了下来。石磊觉得捡了个大便宜。
但这套房子有一个问题,就是原房主已经将房子租出了,根据“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石磊需要等两个月后再收房。
石磊觉得毕竟比市场价便宜2、300万,等两个月就等两个月吧。
两个月后,石磊按照约定时间去收房,但门锁打不开,石磊找了开锁师傅,将锁打开。
打开以后傻眼了,里面竟然还住着人,而这时原房主张晓庆挡在了门口,“不能进,这个房子虽然已经被拍卖了,但是没带装修,你给我30万装修钱我才能搬走”
石磊这才明白,其实这房子根本就没有租出去,而是原房主张晓庆一直在居住。
石磊耐心的对张晓庆说:“我知道你房子被拍卖了,心理难受,但当时我买房子的时候是包括里面的装修的,你有什么问题找法院”
张晓庆情绪很激动大声的说;“没有30万,我坚决不走”
石磊无奈报了警,但警察以不属于受案范围,让石磊通过法院解决问题。
石磊联系了拍卖法院,让法院帮忙收房,但法院的答复是:当时拍卖公告上已经写明不负责收房,所以石磊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自己解决。
那在法律上张晓庆主张30万装修款有依据么?石磊又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收回房屋呢?
法律分析
石磊通过法院拍卖的方式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未与房主张晓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在法院的拍卖公告上已经明确,房子是包括室内装修的,所以张晓庆无权让石磊给付其装修款30万。
那石磊又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收房呢?
石磊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张晓庆搬离房屋,如果张晓庆拒绝搬离,石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执行收回房屋。
如果在法院强制执行下张晓庆还拒绝搬出的话,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是是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观点
石磊以为自己捡了大便宜,却在收房时遇到了困难。所以笔者提醒大家在购买法拍房时一定要看好拍卖公告,尤其是法院是否负责收房,避免发生本案中石磊的情况!
法拍谁发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