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督贪美色,纵兵哗变

萧家的老大 2024-11-11 15:11:03

华督贪美色,纵兵哗变

话说宋穆公之子冯,自周平王末年逃亡到郑,至今还在郑国。

忽一日,有传言说:“有宋使至郑,迎公子冯回国,欲立为君。”

  郑庄公说:“莫非宋国君臣想哄公子冯回去,以便杀害?”祭仲说:“且待接见使臣,自有国书。”

原来,宋殇公与夷自即位以来,屡屡用兵。单说伐郑,已是三次了。只因公子冯在郑,故猜忌而伐之。宋太宰华督,与公子冯素有交情,见殇公用兵于郑,口中虽不敢谏阻,心上好生不乐。

孔父嘉是主兵之官,华督如何不怪他?每思寻端杀害,只为他是殇公重用之人,掌握兵权,不敢动手。自伐戴一战,全军覆没,孔父嘉只身逃归。国人颇有怨言,都说:“宋君不恤百姓,轻师好战,害得国中妻寡子孤,户口耗减。”

  华督又派心腹在街头里巷布散流言说:“屡次用兵,皆出孔司马主意。”

国人信以为然,皆怨司马孔父嘉,正中华督下怀。又听说,孔父嘉继室魏氏,美艳非常,盖世无双,只恨不能一见。忽一日,魏氏回娘家,并随娘家人出郊省墓。时值春月,柳色如烟,花光似锦,正是士女踏青游玩的时候,魏氏不该揭起车幔,偷觑外边光景。

华督正在郊外游玩,蓦然相遇,询问得知,是孔司马家眷,大惊道:“世间有此尤物,果然名不虚传。”回去后,华督日夜思想,魂魄俱销:“若后房得此一位美人,足够下半世受用!除非杀其夫,方可以夺其妻。”因此,害孔父嘉的打算益发坚决。

  斯时,为周桓王十年(公元前710年),春季阅兵之期,孔父嘉检阅车马,号令颇严。华督又派心腹在军中扬言:“司马又将起兵伐郑,昨日与太宰会议已定,所以今日治兵。”

  军士人人恐惧,三三两两,皆往太宰门上来诉苦,求其向宋君进言,休动干戈。华督故意将门闭紧,却派门人在门隙中,好言抚慰。军士求见愈切,人越聚得多了,很多人有带器械。看看天晚,不得见太宰,呐喊起来。自古道:“聚人易,散人难。”

  华督知军心已变,衷甲佩剑而出,传命开门,教军士立定,不许喧哗。自己当门而立,先将一番假慈悲的话,稳住众心。然后说:“孔司马主张用兵,殃民毒众。主君偏于信任,不从吾谏。三日之内,又要大举伐郑。宋国百姓何罪,受此劳苦!”

  激得众军士咬牙切齿,声声叫:“杀!”华督假意解劝:“你们不可造次,若司马闻知,奏知主公,性命难保!”

  众军士纷纷都道:“我们父子亲戚,连岁争战,死亡过半。今又大举出征,那郑国将勇兵强,如何敌得他过?左右是死,不如杀却此贼,与民除害,死而无怨!”

  华督又道:“‘投鼠者当忌其器’。司马孔父嘉虽恶,实为主公宠幸之臣,此事决不可行!”

  众军士喊道:“若得太宰做主,便是那无道昏君,吾等也不怕他!”一头说,一头扯住华督袍袖不放。齐声道:“愿随太宰杀害民贼!”

  当下,众军士帮助驾车人,驾起车来。华督被众军士簇拥登车,车中自有心腹紧随。一路呼哨,直至孔司马私宅,将宅子团团围住。华督吩咐:“且不要声张,待我叩门,于中取事。”

  其时,黄昏将尽,孔父嘉正在内室饮酒,闻外面叩门声急,使人传问。说是:“华太宰亲自到门,有机密事相商。”

  孔父嘉忙整衣冠,出堂迎接。才启大门,外边一片声呐喊,军士蜂拥而入。孔父嘉心慌,却待转步。华督早已登堂,大叫:“害民贼在此,何不动手?”

孔父嘉未及开言,头已落地。华督自引心腹,直入内室,抢了魏氏,登车而去。

魏氏在车中暗解束带,自系其喉,等到华氏之门,气已绝矣。华督叹息不已。吩咐载去郊外藁葬,严戒同行人从,不许宣扬其事。

嗟乎!不得一夕之欢,徒造万劫之怨,岂不悔哉。众军士乘机将孔父嘉家私,掳掠罄尽。孔父嘉只有一子,名木金父,年尚幼,其家臣抱其奔鲁。后来以字为氏,曰孔氏。孔圣仲尼,即其六世孙。

宋殇公闻司马孔父嘉被杀,手足无措。又闻华督同往,大怒,即遣人召之,欲正其罪。华督称疾不赴。

殇公传令驾车,打算亲临孔父嘉之丧。华督闻之,急召军正道:“主公宠信司马,汝所知也。汝曹擅杀司马,焉得无罪?先君穆公舍其子而立主公,主公以德为怨,任用司马,伐郑不休。今司马孔父嘉受戳,天理昭彰。不若并行大事,迎立先君之子,转祸为福,岂不是好?”军正道:“太宰之言,正合众意。”

于是,号召军士,齐伏孔氏之门,只等宋公一到,鼓噪而起。侍卫惊散,宋殇公遂死于乱军之手。华督闻报,着丧服而至。鸣鼓以聚群臣,胡乱将军中一二人坐罪行诛,以掩众目。自己倡言:“先君之子冯,见在郑国,人心不忘先君,合当迎立其子。”百官唯唯而退。

华督遂遣使往郑报丧,且迎公子冯。一面将宋国宝库中重器行赂各国,告明立冯之故。

郑庄公见了宋使,接了国书,已知来意。便整备法驾,送公子冯归宋为君。公子冯临行,泣拜于地道:“冯之残喘,皆君所留,幸而返国,得延先祀。当世为陪臣,不敢贰心。”郑庄公也很悲伤。

公子冯回宋,华督奉之为君,是为庄公。华督仍为太宰,分赂各国,无不受纳。齐侯、鲁侯、郑伯同会于稷,以定宋公之位,使华督为相。

(本篇完)

1 阅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