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如何划分?”小区广场内老人倒着走健身,与6岁儿童车相撞导致骨折,老人告上法院索赔

李志鑫说 2024-12-04 09:49:10

小区广场上热闹非凡。广场舞大妈们伴着音乐扭动身姿,几个小孩子追逐打闹,日落的余晖给这片空间镀上一层金黄。空气中飘散着槐花的清香,混合着附近烧烤摊飘来的阵阵香气。

在这样一个普通的傍晚,一场意外悄然发生。碰撞声、尖叫声、哭喊声,打破了广场上原本和谐的氛围。一位正在倒走锻炼的老人与一个骑童车的孩子相撞,老人重重摔倒在地,当场就动弹不得。这起事故最终演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纠纷,谁也没想到,法院的责任认定会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法律故事

刚下过一场小雨,地面还有些湿滑。李老伯像往常一样来到小区广场锻炼,他已经养成了每天傍晚倒着走路的习惯。据说这样不仅能锻炼平衡能力,还能预防老年痴呆。虽然家里人多次劝阻,认为这种锻炼方式太危险,但他总是不以为然。

“我都练了大半年了,从来没出过事。”李老伯常常这样说。他觉得自己虽然年过七旬,但身体硬朗得很,走路一点都不显老态。

小区的保安老张经常看到李老伯倒着走,心里总是担心。“我提醒过他好几次,广场人多眼杂的,这样走路不安全。可老爷子就是不听,说这是什么新式养生方法。”

就在李老伯专注地倒着走路时,六岁的小明正骑着新买的童车在广场上转悠。平时都是奶奶陪着他玩,但那天奶奶突然接到老家的电话,就让他自己在广场上玩一会。

“我就接个电话的功夫...”小明奶奶后来懊悔地说,“谁知道会出这种事。”

砰的一声,意外发生了。倒着走的李老伯和骑车的小明迎面相撞。李老伯重心不稳,向后倒去,右手本能地撑地,结果造成左腕骨折。小明也被撞倒在地,但只是擦破了点皮。

送医后发现,李老伯的伤势不轻。医生诊断为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伴尺骨茎突骨折,需要立即手术。更让人揪心的是,经鉴定,这次意外导致李老伯左腕关节功能永久性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

住院期间,李老伯的心情格外低落。“我这把年纪了,本来想活动活动筋骨,现在可好,手腕都废了。”护工小李说,老人经常半夜里叹气,担心这只手以后再也拿不动东西。

小明的父母得知消息后立即赶到医院,想和李老伯家人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责任划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李老伯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应该获得全额赔偿。而小明父母则认为,老人选择这种危险的锻炼方式,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多次协商无果后,李老伯将小明及其父亲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等各项损失。

出乎意料的是,法院最终认定,李老伯应自行承担60%的责任,小明的父亲承担40%的责任。法官认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李老伯在人员密集的场所选择倒走这种危险的锻炼方式,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而小明的监护人疏于看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深刻教训

网友热议:“现在很多老年人为了健康,总是追求一些所谓的新式养生方法,殊不知有些方式反而存在安全隐患。健康固然重要,但安全更要放在第一位!”

还有网友说:“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公共场所里每个人都应该对他人负有安全注意义务。不管是老人还是儿童,都需要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对他人造成危险。同时,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也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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