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2021年,广州男子多次车内强奸11岁侄女,却仅被判刑8年半

菲菲的信笺 2024-05-15 21:56:41

2021年,广州一男子假借顺路接送孩子为由,在自己的车内,丧心病狂的侵犯年仅11岁的侄女。

同时,为了达到长久侵犯的目的,这头“禽兽”多次在侵犯过程中故意施暴,威胁侄女不允许向任何人提起。

然而,东窗事发后,在法律最终的判决下,本该“天诛地灭”的他,却仅仅被判刑8年半。大批网友愤怒表示:“罚不抵过”。

针对该“禽兽”的行为,法律到底是如何规定刑罚的?

《———【•事件起因•】———》

被害人名叫张花,事发时年仅11岁。在一次洗澡的过程中,小花的母亲突然发现自己的女儿身上竟多出一些抓痕,便以为自己女孩在学校中受到了学校霸凌。

她连忙询问女儿是不是在学校受到了欺负,但女儿神色紧张,死活不承认。在她再三的逼问下,小花终于说出了真相,但真相险些让她晕厥过去。

原来,自己女儿的抓痕竟是来自小花的亲姑父朱某。并且就在几天前,刚刚实施了对小花的侵犯。这时小花接下来的的话,更让张母震怒。

小花哽咽的爆出,这已经不是姑父对她第一次实施侵犯了。张母这时突然想起,早先广州接连下雨,但由于自己没有试驾车,接送孩子很不方便。这时朱某便主动提出顺路接送孩子。

并在此后,每逢下雨天,他都会接送小花。终于,在一次接送途中,朱某看着淋湿后的侄女,再也压抑不住龌龊的心思,对小花实行了强奸。并威胁小花禁止对任何人提起。

此后,每逢下雨,朱某都会对小花出手,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想到这点,张母痛心疾首,等于是自己将女儿送到了“禽兽”的手中。

震怒之下,张花的母亲连忙报警,向警察叙述了朱某“丧心病狂”的罪行。

《———【•案情还原•】———》

按照法院查明的事实,这位性侵者名叫朱某,而受害者小张是朱某妻子张女士的亲侄女,两人是姑父与侄女的亲属关系。朱某利用工作上经常需要接送小张上下学的机会,在车上对年仅11岁的小张实施了多次性侵犯。

作案手段让人感到无比可憎。朱某总是先以接送小张放学为由,将她一个人带上车。孤单无助的小女孩根本不知所措,很快就会遭到朱某的蹂躏。小张当时年纪尚小,身心受到巨大创伤,朱某却对她百般威胁,以侵犯过程中故意施暴,对小花产生心理阴影,要她对家人绝口不提。

小张当时正值懵懂无知的年龄,根本无法抵御朱某的犯罪行为,只能含着眼泪被迫屈从。一次又一次,朱某就这样肆无忌惮地侵犯着自己的亲侄女,令人感到无比愤怒和不齿!

在这起的案例中,被告人朱某,因对未满14岁的侄女小张进行多次性侵犯。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性行为被视为强奸罪,并且在量刑时加重处罚。

朱某的行为恶劣且频繁,他在一年内多次对小张实施性侵,每次犯罪都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

强奸同一被害人一次的基准量刑为4至6年,而每增加一次,量刑将增加9至15个月。

考虑到朱某的犯罪次数及其对小张的严重伤害,他的刑期必然显著增加。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朱某企图通过经济赔偿以求获得小张家属的谅解,从而可能减轻刑罚。根据量刑指导,

如果取得谅解,最高可减少40%的基准量刑,即便赔偿后没有谅解也能减少20%以下。

但小张的父母要为女儿伸张正义,直接拒绝了他的要求。

最终,法庭根据朱某的罪行严重性和社会影响,依法作出了判决。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彰显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零容忍态度,同时也体现了对受害者的关爱和支持。

《———【•民事索赔•】———》

小张遭遇如此残酷的创伤,必将留下无法弥补的精神创伤。小张的家人除了要惩罚罪犯,也为了维护小张的合法权益,索赔了一系列费用。

他们向朱某索要应付的赔偿,包括小花的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未来所需的心理咨询及治疗费用等,总计高达26万余元。

在此期间,朱某得知自己逃不过8年的刑期后,还妄想自己已经坐牢了,就算索要赔偿也不答应。但在法律的制裁下双方经过多番调解,最终朱某的妻子张女士一次性赔偿给了小张23万元。

从朱某案的判决结果来看,虽然法律给予了严惩,但仍有不少网友认为这一刑罚过于轻判了。他们认为,朱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人伦,罪行极其严重,理应判处更重的刑罚,以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

针对这一观点,我们不能不予以重视。对于这种严重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网友们当然希望能够从严惩处,以儆效尤。那么,为什么朱某"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呢?

《———【•法律解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朱某所受到的这一刑期,已经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所能做出的最严厉判决。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对于强奸14周岁以下幼女,应当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朱某作为亲属,反复实施犯罪的加重情节,再加上主观恶性大、手段隐秘的从重因素,8年6个月的刑期已属于重判力度最大化。

如果我们片面地追求加重刑罚,未免有些流于报复式正义的嫌疑。法律的根本宗旨在于惩戒和预防犯罪,而不是单纯宣泄民愤。判处朱某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也难以真正解决问题的根源。

最后,我们也要审视一下社会现实。监狱的狭隘条件和有限资源,注定无法对全部重犯进行有效管控。如果轻重罪犯一体化关押,很可能适得其反、走上更严重的犯罪道路。

因此,尽管网友们对此有不同的声音,但朱某案的量刑仍然是经过审慎权衡、合情合理的结果。这既惩处了犯罪行为,又兼顾了法律的人道底线和现实操作性。

在这个社会上,残酷的事实是无辜的孩子总是最容易遭受伤害和侵犯。他们天真烂漫、孤陋寡闻,很难做到自我保护。这种客观现实,要求法律必须给予这个特殊群体最大限度的庇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保护他们的权利,维护他们的尊严,任重而道远。朱某案虽然只是个案,但揭示出了整个社会面临的现实和期望。

《———【•教育意义•】———》

作为家长,是否曾想过,朱某这样的惨剧会不会就发生在自己身边?作为孩子的父母,难道我们就一点教育疏忽都没有吗?事实上,孩子缺乏安全教育,往往将成为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我们要意识到,孩子天性纯真懵懂,很容易被蒙蔽欺骗。作为家长,我们有责任从小就给予他们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教会孩子们保护自己的方法。要让孩子们了解哪些行为是不当的,如果真的遭到侵犯也要第一时间向父母或老师报警求助。

只有从小配合专业人士,家长给予孩子充分的安全教育,让他们学会自我保护,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这样的惨剧重演。我们要用科学的方式向孩子讲解相关知识,用生动有趣的方式让他们理解和接受。

类似朱某案确实令人痛心,但同时也应该让我们重视起安全防范知识的重要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家长们要果断报警求助,决不能听之任之。唯有从娃娃抓起、人人重视安全教育,这样惨无人道的罪行才不会再度上演!

我们希望朱某一案能引起全社会足够的重视和警醒。各级政府、学校、家长、专业机构都要行动起来,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筑起坚实的防线。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面向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开展贴近生活的安全教育。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要身教重于言教,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让孩子有一个幸福祥和的成长空间。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孩子的一言一行,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必要措施。

朱某案给我们上了一个惨痛而深刻的教训,让我们从中汲取力量,真正用行动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坚决同各种伤害和侵犯儿童的行为决裂,共同构筑起保护儿童的钢铁长城。让我们的孩子在阳光下无忧无虑地成长!

参考文献:

——零度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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