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为了替那个时代辩解,竟然说那个时代允许做生意,因为有集市

庆双三农 2024-08-25 14:21:07

在世间,事情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真相颠倒,人的最大悲哀莫过于无知!可是在现实社会中恰恰就是这样,一些事情真相被颠倒,一些人自认为聪明却无知!

在浏览网页时看到,一位名叫“斌斌有理0f7j”的人义愤填膺地说:“有些人总是说,改革开放前不让做生意。我就问一句,集市是怎么存在的?逢农历一月六次的赶集又是怎么延续来的?

总有那么些右倾们,为了报复那时所受的一点委屈,歇斯底里,无所不用其极的抹黑毛主席时代,鸡蛋里挑骨头。好房子不说也就罢了,却想尽办法把好房子里的厕所下水道歪曲替代成房子。而且还疯狗一样见毛就咬,真心觉得毛伟人把人民抬得太高了,高到不忍心割掉那些丑恶自私的人。生前这些人不敢怎么样,人一死这些小人得志便猖狂。变成苍蝇嗡嗡,变成蚊虫叮咬,啥事不成却会恶心人、痒死人。”

看了“斌斌有理0f7j”义愤填膺说的这段话,才真正感到什么是歇斯底里,什么是疯狗见毛就咬,什么是丑恶的小人,什么是无知!

那么,在改革开放前允许不允许私人做生意呢?农村是个什么样子的集市呢?

一、在改革开放前,到底允许不允许私人做生意呢?

可以明确地说,在改革开放前,是不允许私人做生意的!

在改革开放前,虽然有商店,有商品卖,但是,那些商店都是国营或集体单位的,卖商品的人也是国营或集体单位的职工(工人)。

在那个时候物资供不应求,又都是国营和集体单位在经营,没有竞争者,不存在经营亏本。商店里的商品有价格标笺,不能讨价还价。这种经营方式稳赚不赔,称为做生意名不符实。

改革开放后,政策才允许私人(个体)做生意。也才有了现在商店林立,经营者各异,自负盈亏的局面。

“斌斌有理0f7j”说改革开放前也允许做生意,是他没有经历过那个时候,把现在的情况当成那个时候的情况了。他以为,现在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前也是这种情况。

在改革开放前,如果有私人做生意,就会戴上投机倒把的帽子受到制止与批判。人们有剩余的东西要卖时,只能到街上(集市上)直接卖给购买者。如果把别人的东西买到后又卖给其他的人,那就是属于投机倒把。在这种情况下,还允许私人做生意吗?还有私人做生意吗?

在七十年代初,我们本大队的一个中年社员在街上卖米糠。快到中午了,他和另外几个人的米糠还没有卖掉。这时,挨着他卖米糠的一个人对他说,中午他家有亲戚要来,他要赶着回家,希望我们大队的那个社员把他的米糠买下。我们大队的那个社员还在犹豫时,挨着他卖米糠的那个人又急切地说,他愿意一斤米糠少一分钱卖给我们大队的那个社员。并且说,你反正也还在等着卖,你把我这点米糠买到和你的米糠一起卖也是一样的。我家里有事,强如你帮了我。我们大队的那个社员一想,反正自己的米糠也还没有卖掉,把挨着他那个人的米糠买到后卖了说不定还能赚一两角钱。就这样,我们大队的那个社员就把挨着他卖米糠的那个人的米糠买到了。后来,我们大队的那个社员把买别人的米糠卖掉后赚了一角七分钱。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可是,不知道是哪个熟人把我们大队那个社员买卖米糠的事向生产队的干部说了,我们大队的那个社员就成了投机倒把犯,大会批了小会批。

二、在改革开放前,农村是个什么样子的集市呢?

在改革开放前,虽然不准私人做生意,但是还是有集市,目的是为了让社员交易农副产品。

只不过,那个时候的集市不像现在的集市。现在的集市是专门的市场,那个时候的集市是在场镇上人家房子前面的过道上。

在逢场时,集市上的人还是多。有卖小猪的、有卖米糠的、有卖红薯的、有卖鸡鸭和鸡鸭蛋的、有卖蔬菜的。有时候,也有人卖几斤大米和花生等农副产品。

在那个时候,整个街上只有公社“五管会”开的一个饭馆、一个旅馆、一个理发店、一个缝纫店和公社管的一个供销社合作社、一个食品站、一个粮站。

人们在街上要吃饭时,就拿粮票或大米到饭馆里去吃;过往的人要住旅馆,就凭证明到旅馆去住;要理发,就到理发店去理;要缝制衣服,就到缝纫店去缝;要买布料、锄头、水桶、锅、碗、瓢、盆、针、线、食盐、酱油、醋、酒、煤油、火柴、肥皂等就到供销社去买;要买猪肉、猪油等内脏,就到食品站去买。

如果要卖肥猪,就把肥猪牵到食品站去卖;如果要卖烂鞋子、烂布,就把烂鞋子、烂布拿到供销社的收购站去卖。

虽然有一个粮站,但不是社员买东西的地方。而是生产队交公粮、统购粮的地方,场镇上居民买米、买面等农产品的地方。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0 阅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