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公告关于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活动征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财产线索的集中公告(第二期)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不断巩固和扩大“打财断血”成效,确保完成“黑财清底”任务,我院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为进一步清查犯罪分子的财产,现向社会公开悬赏征集以下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财产线索:
姓名:朱梁 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041978****2858,住址:常州市钟楼区聚丰公寓3幢丁单元802室
姓名:周斌 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111967****0611,住址: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村委周家巷152号
姓名:杨明芳 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231970****4067,住址:常州市钟楼区龙湖龙誉城84幢2004室,户籍地:江苏省江阴市璜土镇小湖新村11幢301室
姓名:李汉超,曾用名李涛涛 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713241989****2019,住址:常州市钟楼区会馆浜路十里桃花旁三楼308室,户籍地:山东省苍山县磨山镇桑科村221号
姓名:商建兵,绰号“阿兵” 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729261973****7353,住址:住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竹林村委后黄村65-1号,户籍地:山东省巨野县章缝镇姜村行政村姜村618号
姓名:孙宇 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31996****2811,住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中大街118号
财产线索举报方式和悬赏金发放条件及金额详见溧阳法院官微。本公告有效期至所涉案件实际执行完毕止。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严格保密。
来源:溧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