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的余华英被判死刑,一场关于“该不该杀”的讨论再次点燃。法律保护人民的生命权,还是该保护罪犯的生存权?
贵阳市中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终审判决:死刑。这个判决背后,是对受害家庭的安慰,也是对“废死派”学者们的重重一击。
死刑的判罚,尤其涉及罪行严重的案件,触动了社会的情感和法治观念。有些人觉得,文明的表现就是对生命的“无条件”尊重;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对罪大恶极者,该杀则杀,才能真正平衡社会正义。
这不是简单的“杀与不杀”的问题,而是如何在法治社会中让人民感觉到公平正义。这次判决,是否已给了民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依然值得我们去深思。
法律的尊严不该成罪犯的保护伞。”“那些呼吁废死的人,会不会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废死派”经常提出:法律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权。然而,回到现实,社会的和谐、公平和安全,真能靠“仁慈”来维系吗?
当那些罪行严重、情节恶劣、对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人们心中的正义又何以立足?
余华英拐卖儿童的罪行给无数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创伤,这类行为不只是对受害者个体的伤害,更是对社会整体道德底线的冲击。
死刑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让法律能够真正地去回应社会的愤怒。
更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废死派”学者中,有不少人并不是真正出于对人性的理解或悲悯,而是因为对“洋派理论”的盲目追随。
殊不知,我们的国情、文化、法律背景与西方大相径庭。法律是服务于民众的,它的根本目的是保护无辜者的安全,而非让罪犯心安理得地在保护伞下生活。
是时候该问问那些一味提倡废死的人:你们的仁慈到底能不能保障普通民众的安全感?
死刑的判罚,不是草率的报复,而是对极端恶行的极端回应。这个判决,未必是“残忍”的,而是对生命权的另一种尊重:保护大多数人的安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