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1860年10月24日,再次签订不平等《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地区给英国。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俗称“新界租约”),强行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区,以及200多个大小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通过三个条约,英国共占有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总面积达1092平方千米的中国领土,也就是现在整个香港地区的面积。
香港被英国占领时,其流通的钱币有两大类:清庭的铜钱、银锭,在流通中占主要地位;国外流入的银元,占次要地位。《南京条约》签订后,香港岛正式成为英殖民地。1842年底,香港首任总督璞鼎查(Henry Pottinger,1789-1856)宣布香港岛开埠通商,使香港岛成为一个贸易港(主要是转口贸易,英国对华贸易的中转站)。开埠通商后,外商涌入,外国形制固定、有标准重量和成色的银元大量流入香港岛,相比于无固定的形制或重量的清庭银两,外国银元易于携带、也易于鉴定成色、衡量价值,使用起来明显更加方便,因而十分受欢迎。很快,外国银元就在香港岛普及开来,并占据货币流通的主体。
1863年,时任港督罗便臣决定香港自行铸币,以满足货币供应,发行的货币包括银元及铜质辅币,委托英国伦敦皇家铸币厂Royal Mint铸造了首批英皇头像钱币,香港的货币由此开端(此前香港流通的货币均是外来的)。
1863年铸币
1866年5月,港府投款40万港元设立香港造币厂自行铸币,当年10月2日开始铸造五仙、壹毫、贰毫、半圆及壹圆银币,一文及一仙铜币。“圆”为基本货币单位,“毫、仙、文”均为辅助货币,正式形成“圆、毫、仙、文”四级十进制的货币单位。1866年铸造的“香港壹圆”是基本单位货币(本位币),是中国铸币史上首次使用“圆”的货币单位。
1866年一文、一仙铜币
1866年香港五仙、壹毫、贰毫银币
1866年香港半圆、壹圆银币
1867年香港壹圆
1868年香港壹圆
香港早期银币发行后,因不受华人欢迎,加之香港地小人稀,因此流通并不广。后来,由于造币厂经营亏蚀,只铸行了短短的3年时间,终于在1868年6月关闭,所铸货币在市场流通中也逐渐流失。
1872年之后,港府委托英国铸币厂铸造银币及铜币。直至1913年港英政府禁止在本港使用外国银元及辅币,只容许政府铸造之钱币及在印度孟买铸造的英国贸易银元为法价货币,至此香港货币才被规范下来。
英国贸易银元
香港造币厂于1866~1868年所铸造的钱币,由于铸造时间短、铸量少,留存至今的更是少见,非常具有收藏价值,特别是1866年、1867年的香港半圆最难得,三个年份壹圆面值的也很少见!从香港早期铸币发行情况,从货币的层面来了解当时的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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