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一部法律,从理论逻辑上来说,无论是劳动者还是雇佣劳动者的公司,都应该严格遵守劳动法的规定。
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有很多的公司似乎都并不太把《劳动法》当一回事,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在现实社会当中,劳动者是处于弱者的地位,一般情况下来说,即便是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也都会选择忍气吞声。
虽然也明知道公司违反了劳动法,但是如果要想通过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不仅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还要有财力支持。
普通的劳动者哪有这么多的时间去和公司周旋,所以,即便是遇到了公司违反劳动法的事情,也是能忍就忍。
但这个社会上总有一些人喜欢较真,也正是这些人成为了燎原的星星之火,就像前段时间的北京的那位童润中先生,那位拿着自己职业生涯为无数劳动者点亮了一盏明灯的英雄。
童润中因为拒绝公司周末加班的决定,结果,被公司以此为由给开除了,从那以后,童润中就走上了运用法律为自己维权的道路。
连续打了五场官司,并且绝不同任何人妥协,即便是公司提出要和解,也被他直接拒绝了。
刚开始还牛气冲天的公司,到后面似乎也意识到了事情已经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也知道这种事情被曝光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所以,公司私下找律师希望他能和解,甚至连法院的法官在调解时,也希望他能和解,他说了一句话感动了全网,我打官司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真理,这是阶级斗争!不是儿戏!
就是这句话就像星星之火以燎原之势让全网都认识了他,最终,同润中连续打赢了五场官司,公司乖乖的赔钱,而且这些案件还会被挂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当然了,案件的判决也打击了那些不把劳动法放在眼里的公司的嚣张气焰。
其实这种事情在我们这个社会每天都在发生,2024年9月21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北京一位应届毕业生因为拒绝参加十公里长跑被辞退。
按照当事人张先生的描述,在连续加班12天的情况下,公司竟然要求周六早上七点到公园跑十公里,如果不去的话不但面临着被罚款,还会被当做旷工。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都感觉到非常的滑稽可笑,身体是自己的,周末也是自己的,我愿意锻炼就锻炼,不愿意锻炼就不锻炼。
更何况,对于所有的年轻人来说,周末是一个难得睡懒觉的好机会,我也曾经对我的家人说,我可以为这个家庭当牛做马,我也可以流血流汗,我只希望在周六的时候能睡个懒觉,这个要求高吗?
对于这家公司来说,真的是太高了,因为公司要求周六必须参加十公里长跑,相信很多人也都感觉到很奇怪,一个公司不好好的开展自己的业务,让员工长跑做什么?
原因其实很简单,这家公司的老板非常喜欢长跑,都说富贵不还乡,如同锦衣夜行,老板一个人长跑自然觉得无趣,作为一个红花,自然希望有很多的绿叶来陪衬。
于是这家公司的老板就打着公司的旗号,拉着公司的所有人陪着他一起长跑,其实这家公司的老板还算是比较好的,最起码还是一个健康的爱好。
有些老板爱好喝酒,所以在酒桌上就必须把老板陪好,有些老板的爱好根本就无法摆到桌面上来,就像这两天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的吞金兽一样,表面上看着十分光鲜的员工,实际上不知道要被老板要求做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言归正传,公司第一次要求跑五公里的时候,张先生也不想显得自己太不合群,所以就去了,但是第二次十公里的时候,已经连续12天加班,张先生也想要好好的休息一下,所以就没去。
然后公司就直接以此为由把张先生给开除了,当然了,被开除的还不仅仅是张先生一人,还有一位张先生的校友也在同一天,因为拒绝跑步被开除了。
是的,现在的公司就是这样,根本就没有把劳动法放在眼里,《劳动法》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对员工进行罚款,可是这家公司的所作所为却刷新了所有人的三观。
员工上班时间归公司管也就罢了,下了班以后,这家公司竟然还把自己的员工当成自家的奴仆一样,像挥之即来,呼之即去。
张先生在公司里表现的也十分好,但仅仅是因为不配合老板所谓的爱好,所以便被无情的开除了。
公司的一位经理对此事做出回应,公司组织跑步活动,是为了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也是对员工主动性和积极性的一种考察。
知道我最佩服这些领导的是什么吗?是他们把每一件违法的事情都能说的如此的冠冕堂皇,而且还让你挑不出任何理来。
既然是为了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那为什么不让员工在上班的时候用上班时间去跑步呢?为什么要私下占用员工的双休日的时间呢?这样厚颜无耻的事情,怎么就这样冠冕堂皇的说了出来呢?
把阿谀奉迎老板的爱好称为一种考察,这是我40多年的人生当中听到过的最无耻的一句话了。
身为一家上市公司,竟然公然无视劳动法的存在,毫无理由的开除了公司的一位员工,只能说三个字,真的是太无耻了。当然了,这家极端无耻的公司还是有一点忌讳劳动法的,他们也想让员工主动辞职,不得不说,无耻的公司,想法也很无耻,有这样的公司存在,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耻辱。
面对这样的结果,张先生肯定也不服气,自己兢兢业业的工作,从来没有出过什么差错,凭什么无缘无故的就把自己开除了呢?
所以张先生就提出了劳动仲裁,目前还在调解之中,但是个人在这里强烈建议张先生,如果有条件的话,还是走法律途径,直接在法院进行起诉,相信网上也有很多正义的律师愿意帮忙。
可能有很多人会说,这样的事情没有必要小题大做,可是大家知道吗,正是因为我们一忍再忍,忍气吞声,才让有些企业肆无忌惮的无视劳动法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