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更容易产生冲突,原因有四方面

梦香看情感 2024-07-18 06:00:42

大家都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就是有很多夫妻尽管是有情之人,但是双方出现摩擦的频次远高于外人,甚至有些是能和外人友好相处,但是夫妻之间却冲突不断,难以和谐共处,这种情况常见而普遍,那么为什么会有此表现?夫妻之间,更容易产生冲突,原因有四方面。

1、身份特征

夫妻关系可以说是所有人际关系中最为特殊的,男女因爱结合,因情而常相伴,就是由于爱情的作用,双方如有不适也会最大限度地接纳对方,遇到不快之事最终也会原谅对方,觉得都是自己人,不管怎样都无妨,不会由于双方的不愉快影响自己,也正因为这样,才使得夫妻一旦观点不一、意见不合之时产生冲突而无所顾忌,也不担心太多,最后都会握手言和。

所以把冲突不当回事,假如要换成外人就完全不是这样,外人与你毫无干系,当分歧之时,你没有任何权利要求对方,也无法干涉对方,如果为此产生冲突,会直接有损于二人的感情,影响彼此的交往关系,甚至会引发不良后果,会对自己造成不好的结果,并且对方对此也不接受,这样做徒劳无益,完全吃力不讨好的事,就极少与外人冲突。

2、空间特征

夫妻由于自身的关系原因,双方共同吃住,朝夕相伴、亲密无间,生活在同一空间相守一生,共处的时段和关联程度超过了任何一种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在一个共同且有限的空间里,双方共同参与的事物极多,一起介入、应对和处理的问题不少,这样接触和联系的机会有时间非常之多,而双方又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个体,这样双方出现分歧和矛盾次数多是在所难免的。

就会为此冲突不断。而对于任何一个外人而言,则根本不具备这样的空间条件,与外人不在一起生活,大家都生活在不同的空间,除了正常的交际活动在一起,而此时都有着共同的愿望和需求,很难出现对立,一起解决事情的时候极其有限,最多的也就是工作期间,而这个阶段,大家也都有具体分工和协作,也不会轻易产生冲突,就算有冲突也常不是个人私事。

3、标准特征

夫妻是生存的共同体,也是利益的统一体,双方的目标统一、方向一致,就是二人共同努力,让婚姻变得美满,家庭也更加幸福,这样对双方的行为表现标准和要求相应也高,都对各自期望值也高,使得二人都能做得更好,那么在家庭里一旦夫妻的表现与想象的不一致,或是和预期不符,也就是理想和现实存在差距,那么就很容易由此导致冲突。

而对于外人就根本不能这样,不能给外人定条件,也不能强求人家如何,对方也无此责任与义务,大家都是没有什么瓜葛的独立个体,毫无疑问就不能相互要求,也不可能给人家提出什么条件进行约束,各自都在按自己的方式生活,相互之间怎么样与己无关,大家并无什么所谓的期望可言,所以自然而然由此出现的冲突就少了,这是必然的。

4、关系特征

在所有社会关系里只有夫妻关系是特例,是经过双方自愿,在法律和社会理念的双重认可下而建立的一种契约关系,并受到法律保护,相对而言比较牢固,再加之结为夫妻,就会生儿育女,这样又增加了一个由血缘关系组成的维系纽带,关系又多一份保障,在这些内外因素的共同制约下,夫妻关系就会变得更加稳固,也正是如此,夫妻觉得小打小闹不会轻易让感情消失。

平常的磕碰也不能随便让关系终止,最后都会和好,正常情况下夫妻不会由于冲突而让家庭破裂,故而夫妻对冲突并无太多忌惮,只是冲突出现成为常态,二厂人之间就不具备这一关系特点,大家的关系是松散和疏离的,一点也不紧密,只要有所冲突,稍有不慎就会殃及感情和关系,甚至会为此导致无法预料的后果都不得而知,所以就会尽量减少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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