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被6年级男生泼开水烫伤,痛不欲生教育局:恶作剧,非故意

恨风生活 2024-10-14 21:35:13

又是一起令人气炸的校园伤害事件。

10月11日,广东韶关某小学,课间休息,一年级女生小萌(化名)拿着水杯到学校公共饮水处接水喝,这里共有3个饮水机,平时水温都在40度左右,小萌接水时感觉到杯子比平时烫,偶尔有一两滴水溅到手上很烫,小萌有点害怕,不想接水了,想把水倒掉。

这时,旁边一个6年级的大哥哥对小萌说,“我帮你接吧”,小萌说谢谢,信赖的把杯子给男生了,男生接满水,突然转过身,直接将水杯的水迎面朝小萌泼过来,滚烫的水浇在小萌身上,孩子疼痛难受,哇哇大哭起来,男生趁机溜走了。

事后,小萌被送到医院,诊断为2度烫伤,孩子的面部、脖子、肚子、大腿上都被严重烫伤,尤其腿部烫伤最严重。

我们来看小萌在医院的视频,这是她住院几天后的样子。

可以看到,孩子脸上有明显的烫疤,妈妈想用纸巾轻轻擦拭伤口,孩子惊恐地哭起来,“别弄别弄”,可见有多疼,孩子噤若寒蝉,她颤微微哭泣的请求声让人心碎!

事发第二天,有记者采访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了两个问题:

1、当天小萌接水的饮水机出现异常温度升高,是机器故障,不是人为的,谁也没想到会这样,平时都是40度的水温。

2、6年级男生不是故意伤害小萌,不是蓄意的,只是临时起意的恶作剧。

对于这个说法,小萌的爸爸非常气愤,他说,“这个男生根本不是恶作剧,就是校园霸凌,事发后我们收到警方的文书,文书中说,这个男生承认是故意的,但是因为才11周岁,没到法定年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件事的后续暂时未知,我们将密切关注。

最后,我有三点疑问:

1、即使是恶作剧,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那用刀杀人可以说成是开玩笑吗,可以逍遥法外吗?

2、6年级的男生一般都人高马大,近似成人了,不知道轻重是非吗?对一个6岁的小妹妹泼开水,是一个正常少年的行为吗?这就是天生的坏种,这样的恶种子留着干吗?就是一颗定时炸弹,随时会危害社会,不能进少年管教所另行教育吗?还放在校园干什么?继续危害别人吗?

3、教育部门之所以说是“恶作剧”,无非就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一旦曝光,一旦闹大,对学校的声誉对领导的官位有很大影响,所以想捂着掩着盖着,看着一个6岁的小女孩遭这样的罪,你们于心何忍?良心不会痛吗?

希望警方给出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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