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用来劝人们不可做亏心之事。据说在人们头顶三尺的地方监察人间善恶的是日游神和夜游神,分别在白天和夜晚履行其职责。小编觉得,在人们举头三尺的地方不光只有这两位神祇,死神也蛰伏在那里,时不时就窜下来偷袭可怜的人类。
2024年7月22日晚上,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金康园综合大楼156号附6号至附10号沿街一楼店铺前,灯火通明,人声喧哗,不少顾客正在其中的小吃店前吃宵夜;这几家店生意很好,十分热闹。
当晚9点58分,忽听“嘭”的一声巨响,附6号至附10号沿街一楼店铺的钢架招牌突然坠落,正好砸中了在小吃店前吃宵夜的顾客,一时间惨叫声和哭喊声此起彼伏;被砸倒在地的有大人、有小孩,差不多有近10人。
坠落的广告招牌长约25米、宽约4米,为金江路156号附6号商铺“华莱士”、附7号商铺“正渝面馆”、附8号商铺“水果店”、附9号商铺“云县米线”、附10号商铺“滇丫丫冒菜”等5家商铺所共用。
事故发生后,盘龙区应急、公安、消防、医疗和街道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现场抢救和医疗救治。
事故导致现场10人受伤,其中3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7人正在医院救治中。盘龙区已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瞧瞧,举头三尺伏死神,磨刀霍霍向人群。它又一次窜下来偷袭人类成功,无情地带走了3人。
在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急诊大厅内,陆梦(化名)的亲戚朋友们不停地安慰她。她是此次事故中被砸两个女孩的母亲。6岁的大女儿不幸离世,4岁的小女儿仍在ICU抢救,靠药物维持生命。
陆梦告诉媒体,大女儿学了半年独舞,原计划今天参加比赛,曾承诺要给妈妈赢一个金奖;小女儿生日刚过,前几天才学会滑冰。7月22日,夫妻二人带孩子去滑冰,一直上课到晚上9点才结束。
在回家途中,两个孩子说肚子饿,一家人便开开心心地去吃冒菜。菜刚端上桌吃了一口,广告牌就砸下来了。一开始,孩子的爸爸看到有东西掉下来,以为只是有人丢垃圾,起身查看时广告牌就垮塌下来。他试图拉起两姐妹,也被广告牌砸中,经诊断为重度脑震荡,伴有间歇性失忆症状。
“大女儿被砸到头部,一直在流血,已经失去意识。”陆梦说,连成串的广告牌全部垮下来,她记不清多少人一起用力才将其抬起。陆梦还讲述了一个令人痛心的细节,当时有一辆路过的救护车被拦下,但司机仅摇下车窗看了一眼后就踩油门离去,“救护车没有鸣笛,说明车上没有病人”。
随后,一辆过路的出租车被紧急拦停,一路闯红灯将母女三人送至云南大学附属医院。陆梦说,同时送到医院的一名小男孩也不幸遇难了,还有一个被砸中的大人也没有救过来。
钢架广告牌坠落,其安装者肯定有责任;有网友说,安装工人为了节省时间和材料,有几个标志性习惯是全国统一的:一排螺丝只装角上两个或者隔几个装一个,防松垫片扔掉不装;不管安什么电器,上来先剪掉零线。这种要命的习惯必须要改正,不然,还将给蛰伏的死神更多的机会。
根据《民法典》对于高空坠落物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责任方应当承担自己无责的举证责任,所以广告招牌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监管部门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应当督促经营者履行安全监管义务,比如应当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安全、是否存在风险等。
悲剧已经发生,人死不能复生。唯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希望当地政府与相关部门做好善后赔偿工作,抚慰家属心中的伤痛;做好心理疏导,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帮他们走出事故阴影。
同时做好事故反思补救工作。临街商铺招牌如何设置,如何安全挂置,相关部门要引以为戒,做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落实安全工作中宁可听到老百姓的骂声,也不要听到老百姓的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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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标志性习惯是全国统一的:一排螺丝只装角上两个或者隔几个装一个,防松垫片扔掉不装;不管安什么电器,上来先剪掉零线。"~这种"习惯"是从小的零件生产开关 酱油瓶包装袋 至大的汽车 火车等的生产过程中"共同"的属性亦是"特色"之一……[得瑟][呲牙笑]
这个广告牌这么大谁批谁装的。都有责任,现在沿街沿路都很危险,有多少个广告牌,多少个空调外机,多少平方的外墙面(盖挂的也有瓷砖的)都是悬在百姓头上的定时炸弹。太危险了。要引起重视!
统一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