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频繁家暴妻子致其死亡,法庭上拒不承认,一审判12年

胡言炫语 2024-11-20 11:33:15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发展,如今很多时候致人死亡,都无需偿命,甚至有时还能获得难以理解的轻判。

2023年4月3日6时50分许,山东的吕某娟被现任丈夫吕某海连续家暴死亡,吕某娟的女儿赶到现场后报警,同日,吕某海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吕某娟的死因显示为,钝性外力作用所致,符合左腹部外伤造成脾脏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吕某海在面对警方审讯时承认,连续两日对吕某娟实施家暴,掌掴致其左耳流血,还用排插电线和尼龙绳抽打。但“绳子不是钝器,抽打造不成死亡的。而庭审时,吕某海同样拒绝承认是他造成吕某娟死亡,而理由同样是“抽打的尼龙绳是条形,不是面积伤,外表伤和物证对不上,抽打造不成死亡的”,甚至还称“伤口比较小,吕某娟身上的伤怎么来的,他都不清楚。”

法院审理查明,吕某海和吕某娟长期因琐事而发生矛盾,发生矛盾后吕某海经常对吕某娟实施殴打行为,2023年4月1日晚和2日晚,均在20时左右的时间,相似的争吵,相似的暴力。吕某海用电线抽打、用胳膊肘捣、用手掌掴,最终导致吕某娟身上出现多次青紫的伤势。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吕某海因琐事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这样的量刑,相信大部分人都会觉得太轻,毕竟吕某海自始至终都不承认自己的罪行,毫无认罪悔过之心。按理来说,这种恶劣的态度就应该从重量刑。

或许法院认为吕某海并非故意致吕某娟死亡,只是“家暴”意外导致。但这真的能成为从轻量刑的理由吗?要知道故意杀人和家暴,最终都能造成对方死亡的后果。如果两者量刑天差地别,一旦被有心人钻空子,那么后果必然会导致行凶者无法得到应有的严惩。

如今,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女性遭受着家暴的伤害。我们不能让法律的宽容成为家暴者的“避风港”,不能让那些本应受到严惩的人逍遥法外。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被尊重,每一个罪行都应该得到应有的惩处。最后,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希望法律能够更加完善,为每一个受害者撑起一片正义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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