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省警察警衔详解

海绵宝宝谈人物 2024-08-12 21:10:59
简介

中国台湾省警察按照类型可分为普通警察,司法警察,军法警察和特种警察。其中普通警察再进一步划分为一般警察(负责维持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安警察(负责防爆和反恐),外事警察(负责处理外侨和涉外案件),刑事警察(负责预防犯罪和调查案件),专业警察(航空,铁路和公路警察等),警犬队和骑警队,以上均隶属于中国台湾省行政院内政部警政署。司法警察即法警隶属于各级法院和检察署,军法警察即宪兵隶属于国防部宪兵指挥部。其他还有国境警察(负责出入境)隶属于內政部移民署,水上警察(负责海洋和港口)隶属于海洋委員會海岸巡防署。

以下主要介绍内政部警政署的警察警阶。

警阶

中国台湾省警察警阶(台湾省叫法,意思是警察级别)主要分为三种:高级警察即警监,中级警察即警正,初级警察即警佐。警监分为特阶,一阶,二阶和三阶;警正分为一阶,二阶和三阶,警佐分为一阶,二阶和三阶,之所以没有警佐四级是因为目前经过警察四等特考合格并经遴任后,直接授予警佐三阶,所以目前最低警阶是警佐三阶。

职务阶级章

台湾省的警阶和职务级别是分开独立的。在我们普遍认知里,警察身上佩戴的标志代表了警衔的高低,也就是资历高低,而台湾省警察身上的标志是代表了职务高低。中国人民警察的一个警衔对应多个职务,而台湾省警察的一个职务对应多个警衔。

这种很像抗战时期国军的铨叙军衔和职务军衔,铨叙军衔是根据军官的铨叙军衔资历,具体战功、服役年限等评定的实际军衔,而职务军衔是根据军官目前担任职务而授予的军衔,这就会出现铨叙军衔是上校,但因为要担任了师长,实际职务军衔为少将师长。

台湾省警察的职务阶级章各自对应不同的警察职务和相应的警阶,共分为十一个序列职务,最高的三线四星阶级章不列入十一个序列中。

高阶警官

不列入序列(三线四星)警监特阶

警政署署长和中央警察大学校长。

●警政署隶属于中国台湾省行政院内政部,主要负责全台湾省所有警察的行政,人事和教育等事务,指挥和监督各直辖市,县市政府警察局,目前拥有警察68724人。警政署本部下辖单位有署長室,会计室,人事室,政风室,统计室和多个行政单位。警政署附属机关包括保安警察第一到七总队,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铁路警察局,国道公路警察局和四个港务警察总队等。警政署附属学校为台湾警察专科学校。目前警政署署长为2024年5月23日就任的张荣兴。

●中央警察大学是台湾省培养内政部警政署,消防署,移民署,国家安全局,法务部矫正署和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的警察干部的四年制本科学校,中央警察大学在内政部内和警政署平级。目前中央警察大学校长为2023年1月16日就任的杨源明。

第一序列(三线三星)警监一阶到警监二阶

警政署副署长(3人)和警政委员;刑事局局长;直辖市警察局局长(6人);警察专科学校校长;中央警察大学副校长。

●警政署刑事局监督和指挥刑事警察,负责预防犯罪和调查案件工作。刑事警察的工作类似于香港警察CID,主要负责调查刑事,反黑,经济,毒品和科技等类型案件,同时还负责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作。刑事警察局下辖16个科(预防,侦查,反黑,司法,理化,指纹,生物,记录,国际刑警,后勤,科技研发,刑事咨询,通讯监察,两岸,经济和督训),3个中心(毒品查缉,科技犯罪防制和刑事鉴识),5个室(公共关系,秘书,人事,政风和主计),10个大队(侦查第一到九大队和电信侦查大队),1个警备队和5个任务编组(国际刑事侦察队,中部打击犯罪中心,南部打击犯罪中心,打击欺诈犯罪中心和除暴特勤队)。

●直辖市警察局为台湾省6个直辖市的警察局,包括台北市,高雄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和桃园市。

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为例,该局内勤警力648人,外勤警力9297人。下辖8个科(行政,保安,训练,外事,后勤,保防,防治和犯罪预防),3个中心(勤务指挥,刑事鉴识和民防管制),9个室(督察,公共关系,秘书,咨询,法规,会计,统计,人事和政风),3个直属大队和队(刑事大队,保安大队,交通大队,少年队,妇幼队,捷运队和通信队)和14个分局(中正第一,中正第二,文山第一,文山第二,大同,中山,万华,大安,信义,松山,内湖,南港,士林和北投)和90间派出所。

●警察专科学校是台湾省培养警察,消防和海巡基层人员的两年制专科学校,该校和中央警察大学是台湾省唯二两所警察学校。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长

第二序列(三线三星)警监三阶到警监四阶

警政署主任秘书,督察室主任和警政委员;航空警察局局长;国道公路警察局局长;保安警察第一总队总队长。

●航空警察局负责台湾省航空运输的秩序和治安工作。航空警察局下辖6个科(行政,国家,航空保安,后勤,督训和保防),2个室(人事和主计),1个勤务指挥中心,2个分局(台湾和高雄),3个大队(刑事警察,保安警察和安全警察),9分驻所和5个派出。

●国道公路警察局负责台湾省国道高速公路,部分指定的快速道路和省道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维护工作。国道公路警察局下辖9个公路警察大队,27个分队和小队。

●保安警察第一总队隶属于警政署的保安警察,总队位于台北市,主要支援台湾市政府警察局,配合台湾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队执行应变和治安任务。保安警察第一总队下辖6个大队(21个中队)和维安特勤队,后者是总队内的反恐单位,专门负责反恐,反人质挟持和重大暴力案件等任务。

国道公路警察局局长

第三序列(三线二星)警监二阶到警正二阶

警政署专门委员,正副组长,正副主任和督察等;中央警察大学主任秘书,学务长,教务长和总务长等;保安警察第二到七总队正副总队长和主任秘书;铁路警察局正副局长和主任秘书;航空警察局副局长和主任秘书;国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长和主任秘书;警察专科学校教育长和主任秘书;刑事警察局副局长,主任秘书和警政监;直辖市警察局副局长,主任秘书(警局三把手),督察长(督察室主管)和警政监(某某室副主管);县市警察局局长。

●铁路警察局负责维护铁路运输交通秩序和治安安全,包括国营铁路和高速铁路沿线,桥梁,车站,建筑,仓库和建筑物等。铁路警察局下辖5个科(行政,保安,督训,后勤和保防),3个室(秘书,人事和主计),1个勤务指挥中心,2个直属大队(刑事和护车),4个分局(台北,台中,高雄和花莲),34间分驻所和派出所。

●县市警察局包括县警察局13个(新竹县,苗栗县,南投县,彰化县,云林县,嘉义县,屏东县,宜兰县,花莲县,台东县,澎湖县,金门县和连江县)和市警察局3个(基隆市,新竹市和嘉义市)。

以新竹县政府警察局为例,该局共有警力1007人,下辖13个科(保安,行政,训练,外事,后勤,保防,防治,鉴识,督察,公共关系,秘书,咨询,法制),3个室(人事,政风,会计),2个中心(勤务指挥和民防管制),5个直属警察大队和队(刑事大队,少年队,交通队,保安队和妇幼队),5个分局(竹北,竹东,新埔,橫山和新湖),8间分驻所和45间派出所。

新竹县政府警察局局长(右)

第四序列(三线一星)警监四阶到警正三阶

警政署科长(某某科),秘书和专员;刑事警察局科长,主任(某某室和中心),大队长,督察和秘书;直辖市警察局分局长和大队长;直辖市警察局科长,主任和秘书;县市警察局副局长。

●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为例,该分局有警察352人,下辖6个组(行政,督察,防治,保防,民防和交通),3个室(秘书,人事和会计),1个勤务指挥中心,1个侦察队和5间派出所。

中阶警官

第五序列(二线四星)警正一阶到警正三阶

警政署专员;刑事警察局副大队长和研究员;航空警察局副分局长和副大队长;国道公路警察公路警察大队长和刑事警察副大队长;保安警察总队督察长,科长和大队长;铁路警察局督察长,科长和分局长;直辖市警察局直属队队长和专员;县市警察局主任秘书,督察长,大队长和科长等;直辖市警察局副分局长和副大队长;县市警察局分局长和大队长;连江县警察局刑警队队长和警察所所长。

●警察所等同于派出所,只有连江县设置了4个警察所,其他地方没有警察所。

南投县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长

第六序列(二线三星)警正二阶到警佐一阶

警政署警务正;刑事警察局正副队长,股长和警务正;国道公路警察局刑警大队侦查队长;航空警察局股长,队长和分局主任等;铁路警察局副大队长和副分局长等;直辖市警察局刑警大队侦察队长和分局侦查队长等;直辖市警察局股长,警务正和督察员等;县市警察局局员和秘书等;直辖市警察局副队长和组长等;县市警察局副分局长和副大队长等;连江县警察局警察所副所长。

台东县警察局大武分局副分局长

第七序列(二线二星)警正三阶到警佐一阶

县市警察局分局股长,组长,主任,侦查队长,警备队长,中队长和督察员。

第八序列(二线二星)警正三阶到警佐一阶

地方警察局和分局所属机关的警务员和侦查员;分驻所/派出所所长。

●地方警察局根据人口,面积大小和治安需求,设置若干分局,分局之下再设置分驻所和派出所。分驻所和派出所按照以下原则设置,两者平级,但前者规模略大于后者

1.辖区内应该有2个以上的警察勤务区(相当于片区)。

2.辖区以不跨越乡(镇,市,区)为原则。

3.辖区以不分割村里自治区域为原则。未设警察分局之乡(镇,市,区)公所所在地得设置分驻所。

●1个分驻所/派出所的配置为所长,副所长,巡佐和警员。其中所长由警务员(警正),巡官(警正)和巡佐(警正)兼任;副所长由巡官(警正),巡佐(警正)和警员(警正)兼任。

●警务员(相当于香港警察的总督察)可以担任大型分驻所/派出所的所长。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是目前台湾省警察人数最多的派出所,共有83名警察。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所长

第九序列(二线一星)警正三阶到警佐一阶

巡官和分队长;分驻所/派出所正副所长。

●巡官相当于香港警察的督察/高级督察,可以担任中型分驻所/派出所所长。

●第九及以上序列的职务,必须经过中央警察大学毕业或训练合格:

中央警察大学毕业者报考警察人员三等考试,通过后进行2个月实务训练,合格后可以担任巡官等职务。

非警校本科毕业者报考一般警察人员三等考试,通过后进入中央警察大学进行10个月的教育训练和2个月实务训练,合格后可以担任巡官等职务。

基层警员报考中央警察大学二年制技术系入学考试,通过后进入中央警察大学修业2年,结业后获得学士学位,待晋升为警正警察官,视职务空缺排序派任巡官等职务。

基层警员报考中央警察大学警佐班第一类,第三类考试,通过后进入中央警察大学受训4个月,结业后待晋升为警正警察官,视职务空缺派任巡官等职务。

基层警员报考中央警察大学警佐班第二类考试,通过后进入中央警察大学受训10个月,结业后视职务空缺排序派任巡官等职务。

基层警员

第十序列(一线四星)警正四阶到警佐二阶

巡佐,警务佐,侦查佐和小队长;分驻所/派出所正副所长等。

●巡佐,警务佐和侦查佐中的“佐”是辅助的意思,相当于香港警察的警长。巡佐侧重外勤,警务佐侧重内勤,侦查佐侧重侦查案件。

●巡佐在分驻所/派出所辅助正副所长工作,或担任小型分驻所/派出所(10人以下)所长。

第十一序列(一线三星)警正四阶到警佐三阶

警员,队员和分驻所/派出所副所长等。

●警员通常在第一线(分驻所/派出所)担任24小时基层人员,主要任务包括警勤区巡逻,临检,值班和备勤等勤务工作。

●想要成为基层警员,需要通过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四等考试。

警察专科学校毕业者通过警察人员四等考试后,再完成6个月的实务训练后,就可以担任警员(警佐三阶,此级别代表年薪等级)。

非警校毕业者需要满足专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一般警察人员四等考试,然后进入警察专科学校进行12个月的教育训练和6个月实务训练,就可以担任警员(警佐三阶)。

资料来源: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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