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错特错!保留契券不索取就是有德,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就是无德

问道化鸣 2024-07-03 14:35:29

人们对“有德司契,无德司彻”的理解虽描述有所差异,但意思大同小异,普遍存在着严重常识性错误,比如陈鼓应先生说:有德的人就像持有借据的人那样宽裕,无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

但是这样的字面陈述,既不符合事实,更不可能是老子本意。因为老子论述过程中所作的比喻、所举的案例,如果不具有普适性的,则很难推导出令人信服的正确结论。

比如:手里保存借据的一定宽容不催债吗?实际情形却并非如此。

自从有了经济交往,就有了催债者和催收组织,人们只知道战国四公子之一的孟尝君有门客三千,但很少知道他就是靠房贷和暴力催债养活三千门客的。

且不说社会上五花八门的催债公司,即使是现代银行业也有外包催债,并且属于合法的催债范畴。

这样看来,手里拿着契券,不一定是“有德”之人。而说“税收人员”是“无德”的,也不合常理,因为自从有了国家,有了管理机构,就必须有财税机构,确保国家税收,不然,国家机器就没法运转。

那么,是老子说错了,还是人们没理解老子之意呢?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出自《道德经》79章,全文是:

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是以圣右契,而不以责于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我们放开思维,解析一下原文大意。

“大怨”必然生于小怨,可能源于一句话或一时之间的误会没有及时化解,于是“小怨”越积越多,终成“大怨”,“大怨”给双方造成的伤害是多方面的,纵然从中和解,也难以完全消除历史积怨。

所以说,坐视“大怨”形成再去和解它,那不是好的解决之道。圣人是怎么做的呢?

圣人是“执右契而不以责于人”,问题就在于这个“执契”上。“契”是什么?“契”即刻竹、木为券,一剖为二,就像兵符,双方各执其一,需要用兵,只需拿着兵符的另一半来“契合”即可获得用兵权。

那么,“债权人”该“执左契”呢,还是“右契”?帛甲本是“执右契”,乙本和传本都是“执左契”,郑玄注曰:古者右为尊。所以,圣人应执“右契”。

《战国策·韩策三》说“献栗者执右契”;《礼记》也说:献田宅者操右契。古者,以右为尊。

又说:左契为受责者之所执证。谓执左契者,己不责于人,待人来责于己,有持右契来合者即与之,无心计较其人之善否——这个说法与郑玄和“礼记”所说相反。

司马迁的《史记》有多篇“传记”,却时而“左契”为贵,时而“右契”为贵,《平原君虞卿列传》是“操右券以责”。

但在《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中则是:“公常执左券以责于秦韩。”

《说文》:责,以求也。凡贷人者执左契,贷于人者执右契。贷人者可执左契以责贷于人者令其偿还。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即施而不求报也。

但帛书甲本《老子》确实是“圣人执右契而不责于人”,因为圣人对于财物的态度是“圣人无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予人,已愈多”,并且“道者”以 “损有余而益不足”为追求。

所以,对于“左契”“右契”,我的看法是:

1、不必纠结于“左右”、尊卑,所谓“左右”,因时因地因人而异。正像张松如所说“左契右契,似无分尊卑”。

按老子思想,“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圣人之心与百姓心如同左右契,是完全契合的,根本不存在尊卑关系。

2、对于“执契”,我们只需知道老子只是借“契约”的双方约定之意,来论述有德的做法,以契约的方式来防止大怨的产生,即“执契”的意义在于双方相处过程中,及时按照约定事项消除“小怨”,防止“小怨”发酵成大怨。

而“无德司徹”则没有契约精神,总是动用心机,想方设法责难于别人,陷人于困境之中,所以无德。“彻”,李涵虚说:察察然以考过为事,即考察人之过失。唐玄宗解“彻”为“立法”:立法则凋残。

后人多有此意,以为是“税收”行为,时至则依法收纳,似乎不确。

3、“契约”只是比喻说明,旨在强调“事前”防微杜渐的控制,它反映了“无为”特征,即“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为之于其未有,治之于其未乱”。

上述说法,为何会得出“天道无亲,恒与善人”的结论?

“天道无亲,恒与善人”,常常被理解为“天道总是偏向于善良的人”,比如陈鼓应先生就理解为“自然的规律是没有偏爱的,经常和善人在一起”。

首先,这样的理解是不合乎老子思想的。不能把“天道”理解为“自然规律”。自然规律在万物层面,如同人的足迹,并且,人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运行规律。没有此人,则没有此人相关的规律。万物概莫如此。

其次,既然天道对万物无所偏爱,又何来“经常和善人在一起”?“善人”是仁善之人?还是善为道者?陈教授也没加以说明。

道乃自然之物,无意志,无偏私,故云“天道无亲”,与“天地不仁”思想是一致的:天之道公平均衡、无所偏私,一视同仁,落实在社会治理上就是“圣人不仁”。

道虽然无偏私、无亲疏远近之分,不具有跟什么人在一起的主观意愿,但是你走近它,它就不远离你,你疏远它,它肯定不会靠近你。

因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有德的人施行“无为之治”,“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将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防微杜渐于细微之中,所以根本不会形成大的祸患,所以他是得道者。

无德的人“昭昭,察察”,心机萌动,伪诈巧设,事事设防,处处算计,与物相害,与道不合,所以他是失道者。

老子说:“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得者同于得,失者同于失。同于得者,道亦得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

陆希声注曰:“有德之君则司心契以无怨,斯得善矣。无德之君则司彻迹以和怨,安足以为善乎?夫天道无所私,唯善人是与,犹圣人执左契,唯以与物为心也。

所以,天之道虽无亲无疏,但它不拒绝愿意与合道的人。

黄帝《金人铭》也有“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之句,《尚书·蔡仲之命》据说是周公所作,其中也有类似说法:“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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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07 09:29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有徳司契,无大怨,亦无小怨,你人为应该还债就还,不愿还就不还,所以无大怨亦无小怨。但是天地以因果为律,今生不还来世也要还,可能还的更多,所以道法自然,不强求故无怨。终究要还,有徳不争一时,也不必陷入纷争仇怨,故而有道,以道立天下,不强而有!!!无徳,目光短浅,难窥天地法则,争于一时,而生怨隙,进入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