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儿童公路悲剧”是对谁的灵魂拷问

冯海宁 2024-08-19 18:52:11

近日,媒体报道的两起“儿童公路悲剧”引发关注。一起发生在河北保定容城县贾光乡,11岁小男孩“球球”跟着父亲以及自行车队在双向公路上骑行,结果在接近中线时不小心摔倒进入对面车道。球球被对面车道上正在行驶的一辆小汽车碾压身亡。另一起发生在广东湛江,一个小孩耍脾气躺马路上不起,家长生气撒手离去,随后一辆车路过压到孩子。

众所周知,孩子既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的花朵。显然,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也是第一安全责任人。但从上述两起悲剧来看,涉事家长均没有对自己的孩子尽到安全保护责任,致使11岁的“球球”被车辆碾压身亡;后一个小孩被车辆压到后,究竟是伤是死尚未可知,令人牵挂。假如涉事家长都有点基本常识、安全意识,无疑不会发生悲惨的一幕。

眼下,“骑行热”席卷全球,国内每个城市都有“骑行党”,他们骑着变速自行车头戴安全帽,组团出行、呼啸而过,与“球球”父子所在的自行车队很相似。这既能健身又能休闲还能社交,一举多得。但值得注意的是,“骑行党”中有不少未成年人,有的年龄尚小,无论骑行技术还是骑行经验都不足,如车速、车距不合理,都有可能发生“骑行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而部分“骑行党”就未满12周岁,如“球球”只有11岁。这既说明“球球”父亲没有按照法律要求杜绝孩子骑车上路,也说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执法缺位,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坦率地说,这都是失责行为,没有严格依法履职。

从网传视频和文字介绍看,“球球”父子所在的自行车队与机动车混行,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更高。按说,自行车队应该走在自行车专用道或者人行道比较安全。像这种双向、机动车与自行车混行的公路,显然不适合自行车大军骑行,但该自行车队偏偏选择这种道路,也是缺乏安全意识。就是说,从“球球”年龄、道路选择等角度看,家长严重失责。

在另一个案例中,小孩耍脾气躺在马路上不起,这种“熊孩子”本来就是家长惯出来的,没有想到,该孩子家长竟然撒手离去,对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顾,导致悲剧发生。这说明该家长既忘了身处险境,也被不好的情绪所裹挟,做出了错误决定,也是安全意识欠缺的反面典型案例。而这个孩子无论受伤还是后果更严重,将让该家长及其家庭付出沉痛的代价。

笔者以为,这两起“儿童公路悲剧”对家长都是灵魂拷问:自己究竟有没有交通安全常识?对自己的孩子到底是聪明的爱还是愚蠢的爱?事实证明,这两个儿童家长的安全意识都不及格,既忽视法律规定,也忽视自身责任。虽然每个家长都爱自己的孩子,但如果这种爱缺乏基本常识,没有真正有益于孩子,反而有害于孩子,无疑,这种爱是糊涂的愚蠢的。

现实中,缺乏基本常识、安全意识,以糊涂、愚蠢的方式爱孩子的家长并不少。我国每年因意外伤亡的儿童人数,虽然没有权威数字披露,但从不少个案以及某些领域案发数来看,绝不是小数。因此,要保护未成年人安全,亟待加强对家长的安全教育。这既需要学校提供“家长课堂”,也需要社区、街道、城市,从保护未成年人出发,强化家长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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