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世界的目光都在关注美国,也就是美国大选,选出新的美国总统。两方的演员都相当卖力,不管是谁,上来和我们掐架那是肯定的。不过现在表演确实精彩,为了当选,演讲、拉票、枪击、互喷等等。比脱口秀好看的多。
在公布结果前的这天,哈哈姐略超懂王。可问题是,美国是全民公投,3亿的公民,该有3亿张选票,为什么只有只要270张就能定结果呢?这难道不就违背他们的民主原则了吗?
你看老美给他们总统大选,设计的这套规则。并不是简单的“一人一票”,其实是精心设计的“数学游戏”。核心在于选举人团制度。怎么讲?就是从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诞生之日起,美国大选开始复杂、独特。
在美国开国元勋们,组织的费城制宪会议上,目的是平衡各州利益和民意诉求,想的选举人团制度。简单说就是不是简单的“一人一票”直接选自己心中的总统,而是由各州选出的选举人,间接选举产生总统。
也就是在你所在州,选择一个你认为靠谱的人,然后让这个靠谱的人,区选择出想要的总统。当初设计就是为照顾各州诉求,还能体现自己的美国的民主民意。
各州由于人口、议员数量不同,所以选举人多少个和国会中的议员数量挂钩。基本上,就是每个州都有两名参议员。如果议员多,且人口多,会适当增加选举人数量。
美国一共有50个州,还有华盛顿特区,加起来的选票有538张。270这个数字是538的一半多一。只要你达到270,等于和大于你就能当选美国总统。
其实这么设计出来,当时有很多异议。但制定者们认为相当合理,还能体现他们想要体现的意义,就使用下来。随着制度不断完善,从最开始的选举人可以自主决定投票给谁,到后来选举人必须按照该州普选结果投票。简单说就是,民众选谁选举人必须选谁。这样能不把选民架空,不然选民选出来的选举人,不按选民意图来,而是按照自己意图,反而让民众成为摆设。
不但选票要赢,在绝大多数州,总统选举采取“胜者通吃”的规则,即在一个州的普选中,得票率高的候选人,将赢得该州全部的选举人票,而不是按比例分配。也就让选举人票总数并不占优的州,成候选人必争之地,这也就是这两天一直说的“摇摆州”。这些地方的民众选谁都行,需要选手好好争取,这也让结果朴树迷离难以预料。
2016年大选,特朗普和希拉里在摇摆州下了大本。为了获得摇摆州的选票,不是演讲就是表演。可这样做的问题是,假如候选人在全国普选中获得了更多选民的支持,但在关键州得票率不多,最终输掉选举,该怎么办?
这样就出现了说的“民意悖论”,这事在美国历史上有过5次。2000年戈尔在普选票数上领先布什,却因为在佛罗里达州以微弱劣势落败,最终输掉了大选。2016年大选,希拉里在选票上压倒性的领先特朗普,但也输了选举。
由于,在当时给各州分选票时候,由于不挂钩人口,导致人少的州影响力被放大。当你选票改变不了结过时候,很多人也不会选择投票。但摇摆州的票还是在越来越重要,候选人也迎合摇摆州选民的诉求。
美国每个候选人,代表不同利益集团。以华尔街为集团的利益集体,和老工业利益集团有很大的矛盾。特朗普拉选票时候,打出复兴石油、钢铁等口号,就是争取这部分人。哈哈姐则更代表华尔街的金融资本。
从近年的各种国际事件和问题中,美国的发言代表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意见想法立场完全向左。民主党对俄强硬对中东温和,共和党则相反。
到底谁能当选,目前看,还是疑云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