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愤慨,百家号包庇抄袭者,变相鼓励剽窃行为,我维权失败经历

阳光味道充满 2024-10-19 18:44:34

网络之大,无奇不有。网络的发展对于广大阅读者来说,绝对是好事,每天都可以在网络海洋的浪潮中畅游,然而对于创作者来说,除了收获喜悦之外,还要面临被他人抄袭和剽窃的尴尬,甚至承担维权失败的难受和痛苦。

作为网络写手的我,在网络海洋中畅游也达一年之久,虽然写作水平一般,但也不时出一些精品,意外成为爆款文章,于是这些文章成了抄袭者和剽窃者瞄准的目标,时不时的就要维权一番,刚开始还挺开心,感觉文章有人抄袭和剽窃,至少说明文章质量和写作水平还是不错的,有人帮忙推广也是好事,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为此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作品被他人暴力抄袭、简单搬迁,为此我还很开心,一点也不难受》来纪念。

后来想想也不对,自己辛苦创作的文章,被他人抄袭和简单搬迁剽窃,一个是侵害到著作权的问题,另一个劳动成果却是别人在享受,这明显自己吃了大亏,于是开始维权。只是这维权吃力不讨好,费时费力不说,还要受抄袭者和剽窃者所在的平台的窝囊气,找各种理由让你提供证据。

最近又一篇本人亲自创作,于10月8日15:29发表头条号的文章《大A的金融消费者实力强悍无以复加,让人惊讶,高开低走再创历史》。结果被被百家号的大咖、优质财经创作者“财经论坛老刘”抄袭剽窃,全文照搬,他只是将这篇文章题目改成《大 A 国庆后首个交易日:波澜壮阔,机遇挑战并存》(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2333649974077304&sShare=2),于当天晚上17点左右发表于百家号。

发现问题后,我于10月15日向头条号发起维权举报,当天给我回复,要求我要进行账号关联,我按要求于10月17日再次进行维权举报,结果说我提供的信息无法核实,故举报不成立。

我就不明白了,按照他们的要求,我提供了双方文章的链接,作者姓名以及相关截图,同时提供了我的联系电话号码,电子信箱以及身份证号码及其身份证照,所有的证据都充分,事实也清楚,但他们却给出无法核实、举报不成立的结论,明显有包庇抄袭者的嫌疑,相当于变相鼓励抄袭剽窃行为。

看到他们的结论,我也是无语了,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什么大家都不愿意认真搞原创?因为抄袭、剽窃、整体搬迁太轻松了,复制、粘贴两个动作,就完成整体工程,有些抄袭剽窃者还会做一些稍微修改,更有甚者全文照抄,一字不漏不改,尤其是那些网络大咖,粉丝量众多的网络名人,通过这种方式轻轻松松赢得流量,赚取收益。即使被他人举报维权,也不要承担什么后果,就拿抄袭剽窃我文章的“财经论坛老刘”来说,被我连续两次举报之后,没有受到任何处分,仅仅是将抄袭剽窃的文章删除而已。

我原本以为,干这种抄袭、搬迁活的有可能是那些新开户的写手,为了账户的成熟度,增加曝光量,偶尔为之,但通过几次维权发现,抄袭剽窃我劳动创作成果的几乎是网络大咖和网络名人,没有一个是新手。

劳动成果被抄袭、剽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抄袭剽窃者所在平台的暧昧态度,令人相当愤慨。也正是因为他们这种暧昧态度,让抄袭剽窃泛滥成灾,严重打击创作者的热情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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