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把40多万存银行,柜员数着数着少2000元,对方称少了不赖我

炜炜谈谈音乐 2023-03-27 09:33:59

河南,郑州。朱女士将借来的40多万元存入存款行时,柜员将其中的旧钞扔得到处都是,最后导致数额对不上,足足少了2000元,朱女士找到柜员讨要说法时,对方却称:我的数钱习惯你别管。

朱女士这几年打拼下来,也存了一点积蓄,不过买房还不够,于是她就找亲朋好友借了一些钱,不过借来的钱都是现金,她为了不出差错,就在家里点了无数遍后,才拿到该行进行储存。

不过,当朱女士拿到柜台储存的时候,却发生了不愉快。因为她拿去的明明是435600元,可柜员却只点出来433600元,足足少了2000元。

当时柜员的点钞法,就引起了朱女士的不满。由于朱女士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现金,新旧不一,导致有很多钱验钞机无法识别,柜员就将这些钱随手扔到了柜台。

眼看着柜台上的旧钞越来越多,中途都还有掉到地上的情况,朱女士突然变得紧张,生怕钱给弄少了。

可是怕什么来什么,最后柜员点出来了的钱确实少了2000元,这让朱女士很是不满,问对方:为什么把旧钞弄得满桌都是,你到底有没有上岗证。

对方也不服输,说每个人的点钞习惯不一样,这个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并且还说朱女士自己把钱点多了,还来怪自己点少了,简直是无理取闹。

朱女士一听,简直是有理无处说去,于是要求对方调取监控,她要看看到底掉在地上的钱有没有捡起来。

可是柜员却不搭理朱女士,认为她就是没事找事。于是朱女士找到该行讨要说法,对方却说他们的柜员都是很专业的,绝对不会弄错的,让朱女士想想是不是自己点多了。

朱女士又回忆了一下,确定自己在家点的钱绝对不会错,所以就找来调解员,想让对方帮忙讨要说法。

当调解员找到柜员时,对方却转身离开了,不愿多做回答。调解又找到了负责人,对方赶紧把她们邀请到贵宾厅,并耐心地倾听了大家的诉求,也没有再维护自己员工,而是给朱女士赔礼道歉。

朱女士要的不只是赔礼道歉,而是要将自己缺失2000元补回来,对方显得很为难,不过调解员提议,让对方可以调取监控查看一下,到底谁是谁非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对方并没有去查看具体过程,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后,对方把调解员和朱女士邀请到了店外,赔偿了他们2000元,并做出了赔礼道歉。

钱到底是谁出的?问题又出在哪里?大家并不清楚,不过既然2000元已经找回来了,朱女士也不想再追究,事情也算圆满解决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一、这件事到底是谁的过错?

柜员在点钞的时候,把旧钱扔得满桌都是,我们不能说这种操作不对,但是不管怎么样,最后点出来的金额需要和储户对得上才行,试想一下,朱女士在家数了无数遍,出错的概率几乎为0,谁会对自己的钱不负责呢?

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该行看到调解员来了后,在没有调取监控的情况,就主动赔付了朱女士2000元钱,不难看出责任在柜员身上,这种情况,单位需要先行赔付给朱女士,再追究柜员的责任。

二、柜员点少了2000元,到底是私人所为,还是其他原因?

柜员把旧钞扔得满桌都是,还有掉到地上了,显然这样不符合常理,日常生活中柜员遇到这种情况后,都是把旧钱叠放整齐,虽然不像捆扎时候那么规范,但至少是一张挨着一张,不会乱扔,本事件中的柜员,有点故意制造乱象的嫌疑。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柜员点钱的不规范,明显存在过错,以至于把朱女士40余万元钱,足足点少了2000元,这种情况需要柜员承担赔偿责任。

到底这波操作是柜员个人所为,还是有其他原因我们不得而知,想要寻找真相,需要进一步调查,不过朱女士已经接受了对方的道歉,也表示不再追究此事。

朱女士的钱到底是怎么少的?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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