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一起,逼停货车,抢劫货车司机牛肚,然后煮火锅吃掉,这奇葩的新闻真的是让人大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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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一月份,贵州罗甸发生了一起“特殊”的奇葩案件。
更离谱的是,当晚抢劫的时候,牛肚老板还派人赶跑了几个人。
最后几个男人还是“坚守初心”,带着牛肚就跑了,次日把三箱牛肚吃掉。
一顿神操作,最后不离主线:吃牛肚,不知道是太奇葩还是食欲太好。
虽然这件事非常离谱,但是法律绝对不会惯着这几个违反法律的人,抢劫牛肚也是抢劫。
许多新闻一报道这件事,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抢劫案见得多了,没见过为了三箱牛肚就犯案的故事。
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他们最后的结局如何?
莫名其妙被围追堵截“一路狂飙到货车前面,把司机给拦了下来,最后自己开车,拿走牛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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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的1月23号,赵司机从广西的南宁开着货车,载着货物(里面有被盯上的三箱牛肚)一路开往贵州的罗甸县。
然而赵司机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就在他忙着开车的时候,背后有几个人早就盯上了他。
当天覃某邀请了自己的五个好友组成“六人团”,驾车悄悄跟着赵司机一块往高速路上走,断断续续地从广西开到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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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贵州罗甸境内后,几个人就开始对司机进行“围追堵截”,最后成功把赵司机给逼下了车。
赵司机一脸懵逼,不知道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但迫于无奈,只能把车乖乖地给人家开。
于是领头的覃某就开始开着货车继续驾驶,几个同伙开着原来那辆汽车一路尾随,到了板庚服务区覃某开车有点累,就让受害人赵司机替换开车。
赵某继续开车,覃某也没闲着,他和其中一人阿和一前一后开车前往广西的天峨县。
中间的货车上还有刘某和韦某“押车”,这操作真的是非常“精密”。
货车的原主人赵司机被打劫后,没有坐以待毙,于是就赶紧通知了老板,于是覃某和阿和在一前一后围着货车走的时候,就被货物老板给逮住了。
这下可好,老板一出面,覃某和阿和瞬间就跑路了,赵司机这才躲过一劫。
不过在六人团逃跑之前,他们下高速时早就把牛肚给拿走了。
老板见这种事自然不能不当回事儿,就赶紧报警,无奈他们一路狂飙,迅速把心心念念的牛肚给带到了覃某面前。
六个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把牛肚给抢走了,第二天就开始大吃大喝,把价值一千多块的牛肚都吃干抹净,肚子是圆了,麻烦也来了。
被捕还在笑“嘴馋就去抢牛肉吃?你还笑。”
警察在严肃教育几个抢牛肚的奇葩,边上的男人还在不停地笑,仿佛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六人团伙大晚上拦下司机,自己把车开走,一路上还前后押送,最后终于把牛肚给抢到手。
看似搞笑的剧情背后,却隐藏着很多严肃的法律知识。
据法院判决:三名被告(尤其是主犯覃某,一开始就是他想的馊主意),分别被判处了三年零两个月,三年和两年的有期徒刑。
这下笑不出来了。
与此同时,法院还罚金三千元,而损失货物的老板,则是本案当中最惨的那一个,简直是天降奇葩导致的无妄之灾,司机师傅更是难免被吓一跳。
“为了几箱牛肚就抢劫,难道他们不懂法律吗?”
“我很好奇,六个人是怎么把40斤牛肚给吃完的。”
由于本案过于奇葩,很多人对此案的真相也产生了颇多疑问。
“各式各样的关注点”前面我们说道:覃某突发奇想,叫上自己的五个好伙伴,费尽心机,还搞了一出围追堵截的戏码,跨越两个省份,最后抢走牛肚。
网友们关心的第一个话题是,首先,他们是怎么知道车上有牛肚的?
这就要问主犯覃某了,他一定是看到货车上载满了美味的牛肚,才突发奇想。
然而问题来了:覃某的动机真的只是三箱牛肚吗?
要知道贵州罗甸离南宁的油费也不少啊,过路费还得再出三百,几个人图啥呢?
有人就猜想,覃某一开始绝对不仅仅是想要三箱牛肚这么简单。
说不定他以为这里面是一车的冷冻肉,现在肉价也不便宜,把赵司机给逼下来,几个人把货车开走,能赚一大笔钱,如此看来,一路尾随的油钱也不算什么。
然而打开车门一看,车上只有三箱牛肚,结果也很明显,他们这也没有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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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只是一些人的猜想,要不然他们这样的脑回路实在是理解不了。
第二个问题来了:价值一千二百多元的牛肚足足有3箱。六个人是怎么把3箱牛肚一口气吃完的?
吃瓜网友表示:这事绝对不简单。
对此也有内行人表示:这个问题非常简单。
可能司机带的是没有经过加工的粗牛肚,可食用部分非常少,大约只有百分之四十的牛肚是真的能吃。
换算一下,就是六个人吃了十六斤牛肚,一个人吃了两斤多,这就合理多了。
看来高手还是在民间。
这个问题在评论区也遭到了很多人的嘲讽:这个案子值得关注的点很多,吃多少牛肚的问题简直是太无聊了。
由于本案涉及的法律知识比较多,一众网络律师博主也开始不断地输出自己的观点,毕竟如此经典而生动的教学案例,还真是不容易碰见。
奇葩之下的严肃几个人太奇葩,大家的切入点也都各式各样。
有的说3箱牛肚判3年有些严重,事实上,是没有看出几个看似搞笑的罪犯行为的严重性。
他们是抢劫是犯罪是胁迫,只是幸运的司机没有遭受严重后果,但这并不代表他们的错误能轻轻放下。
另有人提出奇葩设想:如果几个人在抢劫的时候,稍微扔十块钱,还能算抢劫吗,量刑会不会轻一点。
对此有关人士也得出了结论:假如几个罪犯真的扔下十块钱跑路,并不能算作强买强卖(强买强卖的量刑比抢劫轻微。)
强买强卖和抢劫都是暴力行为,但是一个是一分钱都不想出就拿东西,另一个是象征性地给点钱,强迫对方把东西给卖出去。
两个罪名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即使他们真的要“偷换概念”,也不会如愿以偿。
社会是法治社会,有合理的判断方法,钻空子耍小聪明,终究也难逃法网。
“如果能重来,坚定的拒绝。”
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次几个朋友们可是被主犯覃某给坑惨了。
猪队友带我“起飞”覃某是个人才,大晚上看准货车就是一个违法主意,还叫上几个伙伴一块。
刘某阿和这帮人也是物以类聚,一拥而上,毫不考虑后果。
据说案发之后,覃某不再“叛逆”,主动交了三千的罚金,他还把几个哥们也出卖了,这塑料友情也是让人哭笑不得。
最后我们还是呼吁大家:在这个文明法制的的年代,我们要爱财有道,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毁了自己的人生。
其次就是要多交正能量的朋友,像覃某这种不好的朋友,只会带你坐牢,不会带你起飞。
看似是一件奇葩的案件,背后是法律意识的严重缺失与轻视,所以他们受到的处罚实在是再合理不过。
关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信息来源:映像网 2024年10月15日 关于3男子逼停货车抢三箱牛肚煮火锅获刑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