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网上看到类似的新闻,几个朋友一起喝酒,然后其中一个因为喝酒出现意外,导致酒席上的人都要承担责任!
就在9月27日的江苏!几个朋友一起相聚喝了几杯酒,在酒席上面相谈甚欢。谁都没有想到最后大家要赔钱!
不知不觉聊到了游泳话题,然后其中一个朋友表示自己的技术很好,就算是游过东城河都没问题!
随后几个人就借着酒精的作用去往河边,而后马某自称想要去河里游泳。
还喊同行的几个朋友帮他拍摄视频,因为知道自己是喝了酒的,怕出事让朋友们担责任,所以主动要求拍摄视频。
说明自己是自愿河中游泳,与他人无关!
就在视频拍摄完成以后,几个朋友们还是继续的在劝阻马某不满下水。
但是马某还是不听劝直接跳下河中!
而朋友们看着马某已经跳下去了,虽然担心,但是想到他说自己游泳很好,又有拍摄的免责视频,就没有在进行下一步的劝解动作了。
但是没想到马某跳下去后就不见了踪影,最后发现马某已经溺亡!
而马某的家人们也把几个喝酒的朋友起诉到了法院。
在庭审中,几个朋友拿出事先马某拍摄的自愿跳入河中游泳的视频,但是法院认为该视频不能作为免责证据!
而是认为朋友们一起喝酒,明知道有危险,但是没有制止这种危险行为,应该承担赔偿!
而最后法院的判决也是出乎意料!溺亡的马某自身承担百分之80的责任!
酒局邀请人承担百分之15的责任!
另外一个陪同喝酒的朋友承担百分之5的责任!
只能说这些承担责任的朋友太冤枉了!
这种事情自古以来就有很大的争议!
作为一起喝酒的朋友来说,都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应该有承担的风险。他人也不能过多的阻拦他人的思想和行为。
而作为其中一个陪同的朋友更是倒霉,就只是受到邀请喝酒玩耍而已,没想到自己还要出钱赔偿!真是祸从天上来。
如果他是醉酒状态那就算了!
但是从他主动拍摄视频的想法和行为来看,他应该有自主意识的,这种别人真的不好去干预。
但是法律就是这样,只要是一起喝酒的,只要是其中一人有意外,其他人都有责任。
但是也有网友认为,这些朋友都不是真心朋友。
如果是真心朋友,不管是怎么样都会把这个马某给拉住的,坚决不会让他下水。
这几个朋友也应该考虑到下水后的风险!
事情已经发生了!
判决也已经下来了,网友们也是各各的说法,各有各的看法!
不管怎么说,这次的判决至少让大家更加了解喝酒以后的事情。
警示⚠️大家,如果以后有酒局,一定不要让酒局️的人出现意外,不喝酒的除外!
酒局一定要清局势,搞不好就会惹货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