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广州、珠海等多地政府同时出台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其中,《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征求意见稿)》涉及七个方面。意在为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加强创新药械研、产、审、用全链条政策支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培育优质创新生态,加速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北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需求。
着力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质效方面称,将临床试验启动整体用时压缩至28周以内,并持续加速;扩大医学伦理审查结果互认范围。国谈药和创新医疗器械涉及的诊疗项目,不受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限制;对医疗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和总额预算管理(BJ-GBI)质量评价时,剔除国谈药、创新诊疗项目对人均药品费用、人均医疗费用等相关指标的影响。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加速科技创新突破、提升临床试验能力、支持开展临床试验、支持药械成果转化、支持拓展海外市场、加快技术平台建设、推动CRO集聚发展、提升产业化能力、推动国谈产品落地、加速创新产品应用、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优化审评审批服务、打造共享生态等方面。
其中,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师、战略科学家领衔的具备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应用前景明确广阔的若干生物医药顶尖项目,最高支持额度50亿元,支持期限最长5年。对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或改良型新药,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扶持,获得新药证书或注册批件,给予1000万元补贴,叠加市的政策,一项新药问世,企业最高可获得约1亿元扶持,力度全国最大。
《珠海市促进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化学药品1-2类、生物制品、中药(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根据研发各阶段成果给予奖励。对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完成关键性临床试验可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视为完成I、II或III期临床),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并实现销售的,按药品注册分类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创新型高端制剂(包括纳米粒、微球、脂质体、控释、缓释剂型以及微针等创新剂型)单品种首个注册证书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创新药研发期间获得突破性疗法和附条件批准的,再给予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新药研发相关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