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第52号令的出台,无疑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使得他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去展示和发扬自己的医学知识和技能。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这不仅是对个人的一次考验,也是对传统医学的一次重要推动。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传统医学将会在现代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下面由小编来整理和解读相关政策的条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师承出师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报考前满3年的;(根据各省政策执行);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包括中医和民族医(根据各省政策执行)。
二、考核管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承担全国传统医学出师考试及确有专长考核的监管职责。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则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相关考试与考核的具体实施。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中医药管理部门则负责组织并执行其辖区内的确有专长考核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专门负责出师考试及确有专长考核的技术性事务。
三、考试考核形式
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考试采取技能考核与笔试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此项考试通常由各省卫生部门独立组织并自主命题,具体的报名与考试时间均由各地级市相关部门负责通知。在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部分,满分为100分,考生需达到60分方为合格;而在综合笔试部分,满分为300分,考生需至少获得180分才算合格。只有当考生在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中均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视为出师考试合格。
四、报考提交资料
(一)师承出师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填写完整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 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 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 两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5. 学历或学力证明文件。
6. 指导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经核准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需附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 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担任指导老师的证明文件。
8. 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合格证明材料。
(二)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填写完整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 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 三张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4. 申请人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 由两名以上当地中医(民族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并需注明证明材料的格式和内容。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是对传统医学传承和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考核,可以评估医师的医学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其具备从事医疗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这有助于维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