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复议,崂山打人女子有多大可能被改判,寻衅滋事有那些条件?

小头哥杂谈 2024-09-02 17:00:47

崂山被打的小伙在事情发生之后,多次公开表态,对打人女子的行为绝不和解,同时对目前的处理结果表示异议,将会申请行政复议。

同时,被打小伙的战友和身后的组织纷纷表态对小伙维权进行支持,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全力维护小伙的合法权益。

如果被打小伙申请复议之后,崂山打人女子有多大的可能被改判呢?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对崂山打人女子的处理结果来看,目前打人女子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很多人都认为,这个处罚对于打人女子来说太轻了,女子打人时的嚣张跋扈的态度,下手时的狠辣与决绝,大家都希望打人女子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至少应该“刑一刑”,关上一个一年半载,才能解大家的心中的那种意难平。

但实事求是从法律的角度的来说,崂山方面对打人女子的这个处罚并没有问题,而且已经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进行顶格处罚。

大家仔细学习一下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之中的内容就可以发现,崂山打人女子的行为都属于十日以下的情节,罚款也都在伍佰元以下。

虽然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规定中有三个加重处罚的条件,可以最高处以十五日的拘留,一千元的罚款,但严格算起来崂山打人女子的行为还算不上这些加重的情节。

所以,崂山公安根据这两条规定,对打人女子进行处罚并合并执行,顶格处罚拘留10天,罚款一千元,有理有据,处罚结果与条款适当。

被打小伙进行伤情鉴定之后,结果是轻微伤,这个结果也再次证实了,崂山方面对打人女子的处罚是适当的,因为单纯的殴打他人,只有轻伤以上才能入刑。

打人女子的行为,能不能够适用“寻衅滋事”呢?

还是老规矩,大家先来仔细学习一下《刑法》之中,关于寻衅滋事有关的规定。

仔细阅读上面的规定之后,可以发现有四种情形可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而入刑,但是都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情节恶劣,或者是情节严重。

对比一下崂山打人女子的行为,似乎能够够得上《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但请注意,崂山打人女子“情节恶劣”是你认为的情节恶劣,与法律方面对“情节恶劣”的解释有明显的区别,这里大家可以仔细学习一下,下面对“情节恶劣”具体认定的法律解释。

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

对比解释,崂山打人女子的情节,显然还够不上法律上的“情节恶劣”,因此对打人女子也就很难按照“寻衅滋事”去追究责任。

虽然打人女子的行为在大家看来已经够恶劣,但法就是法,所谓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如果没有法律依据来进行处罚,那么法律就将失去他的严肃性,也就更加谈不上公平。

当然,以上的分析,纯属个人对此事的看法,崂山打人小伙申请行政复议之后,结果究竟如何,相信当地会根据这件事情前因后果、严重性和社会影响综合判断。

无论结果如何,打人女子必将接受深刻的教训。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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