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行车保平安,远离“马路杀手”大货车!

汽车师兄 2024-02-01 11:49:03

“珍爱生命,远离货车”,大货车由于体积大、吨位重,且驾驶员视野盲区多,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成为了人们口中的“大祸车”。数据显示,近5年以来平均每年大货车交通肇事2.5万起,导致1.4万人死亡,2.2万人受伤,占全部交通事故的11.1%、死亡人数的22.3%、受伤人数的9.27%。尤其在高速路上,货车比例与事故发生频次基本呈正相关,货车比例每增加1%,事故频次将增加0.093%。随着货车比例增加,车辆间速度差值增大,变道及超车等危险行为增多,导致交通事故更易发生。

相关研究数据表明,在涉及大货车的事故中,以高速追尾类型发生最为频繁,且造成的伤亡损失普遍十分惨重。根据乘用车追尾大货车事故统计,造成乘员伤害最大为死亡的案例占63.3%,造成乘员最大伤害为严重受伤的案例占21.1%。为什么高速追尾大货车如此危险?在“避之不及”发生追尾时,怎样才能降低车毁人亡的概率?

追尾货车事故危险性分析

巨大的碰撞能量是造成事故严重后果的重要因素。在事故发生时,碰撞速度和整车质量决定了追尾碰撞的撞击能量,即E=1/2m*v²。碰撞能量与速度的平方正相关,速度越高,撞击能量就越会急剧增加。根据事故风险分析数据,当追尾碰撞的相对速度达到50km/h时,驾驶舱乘员死亡风险将超过60%。

乘用车追尾货车风险分析

乘用车与大货车之间的碰撞相容性差,也是导致事故致死率高的主要原因。车辆碰撞相容性指汽车发生碰撞时,在保护自身乘员安全的同时尽可能保护对方车辆乘员安全的能力,根据统计数据,乘用车追尾卡车事故中,乘用车乘员死亡人数占42.6%,重伤人数占27.6%;相比之下,卡车乘员仅轻伤1人,其余均未受伤。数据证明,碰撞相容性差导致了在乘用车追尾大货车的事故中,乘用车乘员更容易受到致命伤害:

第一,结构差异上,大货车尾部与乘用车前部的高度差,导致追尾碰撞时乘用车极易钻入大货车底,防撞梁和上纵梁、前纵梁等车身关键的传力结构无法发挥作用,直接撞击A柱前风挡部位。由于A柱与驾驶员视野盲区直接相关,国家对A柱障碍角有强制标准规定,同时受到焊接厚度等工艺水平限制,A柱的截面、材料厚度有限,导致其成为白车身中强度较薄弱的一环,即使采用超高强度热成型钢,面对锋利的大货车货箱底板也很容易被切断。同时,由于乘用车与大货车的重量差异,发生碰撞时乘用车将承受更大的冲击。此外在撞击角度上,根据偏置率/重叠率的不同,可以简要区分为单边撞击和双侧撞击,由于撞击发生时,双侧A柱的承载远大于单侧A柱承载,因此单侧撞击会造成更恶劣的后果。

第二,很多大货车缺乏有效的后部防护装置。如果要尽量避开A柱,降低结构不相容的影响,更大程度地发挥乘用车的安全防护性能,需要大货车尾部存在合理的后防护装置设计,能确保在发生碰撞时,有效地吸收冲击能量,从而有效阻止车辆钻入大货车底部;同时产生相对较大减速度,便于乘用车安全气囊正常起爆,更好地保护乘员。

有效的大货车后防护装置能够显著降低追尾事故风险,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要求。首先,要有合理的离地高度,研究结果表明,后防护装置离地高于500mm时,将大幅削弱防钻能力。合理的前后位置也会对实际防护效果产生重要影响,在大货车离地高度较高时,若安装位置离尾部较远,基本上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而且,后防护装置需要能够提供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从而抵抗发生碰撞时的外部冲击力。然而事实上,路上很多大货车的后防护装置都形同虚设。根据乘用车追尾大货车事故数据,安装了后下部防护装置的大货车占比58.6%,其中符合国家标准的仅占41.5%。

如何降低追尾货车伤亡率

降低追尾货车伤亡率,需要提升大货车后防护装置的安全标准,并在监管层面加强执行,使后防护装置真正发挥其在事故中的保护作用。我国2017年发布的GB 11567-2017《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中,对后防护装置的安装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由于其非明文法规,存在部分货车制造商在后防护装置上偷工减料的情况;同时重型货车多采用挂靠的经营模式,挂靠单位对货车的监督及管理松懈,缺乏充分的定期安全培训及车辆性能检查制度,货车司机相关安全意识薄弱,导致路上后防护装置“摇摇欲坠”的情况比比皆是。

相比之下,欧盟和美国的法规要求更为严格,欧盟于1983年颁布载货汽车后下部保护装置的规定ECE R58号法规,对后防护装置强度及安装位置做出了强制规定:两点加载作用力100kN(50%车辆最大总质量),三点加载作用力50kN(25%车辆最大总质量),后部与车辆最后端之间水平距离的减少不超过400mm。美国于1998年颁布联邦机动车法规FMVSS 223《后碰撞防护装置》和FMVSS 224《后碰撞保护》,对防护装置受力变形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防护装置在50kN试验力作用下,受力变形不能超过125mm。

然而,大货车后防护装置是有能力上限的,即便在法规要求最高的美国,面对56公里每小时的30%的偏置碰撞,后防护装置依然会失效。同时,在追尾大货车事故之外,大货车由于载重量大,刹车距离长且转弯笨重,一旦在高速路上急刹,也容易追尾前车或发生侧翻,在道路拥堵时,甚至会出现“前后夹击”的高危情况,对于周边的小车来说可谓“灭顶之灾”。

所以,在高速路上“保命”,最重要的还是远离大货车,从根本上避免“祸源”。首先,要远离大货车视野盲区,避免与大货车并排前行;第二,尽量避免跟在大货车后行驶,实在无法避免跟车,也要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车距,否则处于大货车后车盲区,会更易引发事故;第三,高速路遇大货车要谨慎超车,选择视野良好的直道并提前变更到货车左侧车道,临近货车时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或鸣笛示意,切忌弯道超车。总之,要永远将安全意识放在首位,不要将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寄希望于他人之手,才能最大程度保证行车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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