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理顺后的吉林退休教师又补发了四千多块钱是怎么回事儿?

教书老匠 2024-06-16 18:51:11

文/职教教书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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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老牟打来电话说今天领6月份养老金时里面多了4630.5块钱,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我帮着解读一下。

其实,原因很简单~老牟在去年养老金理顺时没有计入“加发10%”和教龄津贴10元,她收到的是二次重新核算后的补发款。下表为老牟2023年9月正式核定的“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一、老牟的基本情况

同事,老牟,1960年12月出生,1980年1月参加工作,2020年12月退休。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教师(享受教龄津贴),退休时为专技五级,42级薪级。2020年吉林省省直养老金计发基数每月6016.08元,2020年吉林省事业专技五级、42级薪级的视同缴费指数为1.36。需要指出的是自2017年起吉林省每年都要对视同指数表进行动态更新。

2021年1月起领取临时预发待遇,每月6000.18元。同年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83.80元,月临时基本养老金达到6183.98元;2022年月增资191.25元,临时月基本养老金达6375.23元;2023年月增资188.69元,月临时基本养老金达到6563.92元。2023年9月养老金理顺没有考虑加发10%和教龄津贴问题,从当月开始老牟的月基本养老金为7278.87元。

二、2023年9月养老金理顺的基本情况

1.老办法

=[(退休时职务对应2014年9月岗位工资+退休时薪级对应2014年9月薪级工资+加发10%)×老办法计算比例+退休时职对应2014年9月生活性补贴+特殊行业津贴+艰苦边远津贴+退休时职务对应吉政办发(2015)37号文件增加退休费标准]×截至退休上年度的累计工资增长率

[(1180+1154+0)×0.9+2350+0+195.5+460]×1.2092

=6174.30元

2.新办法

(1)基础养老金

=退休当年省养老金计发基数×(1+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6016.08×(1+1.4406)÷2×41×0.01

=3009.98元

(2)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当年省养老金计发基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6016.08×1.36×34.75×1.4%

=3980.48元

(3)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65147.91÷139

=468.69元

(4)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91380.36÷139

=657.41元

职业年金(税后)=657.41×(1-0.03)=637.69元。

(5)新办法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

=3009.98+3980.48+468.69+657.41

=8116.56元

3.正式养老金=老办法+(新办法-老办法)×新老办法待遇差增发比例=6174.30+(8096.84-6174.30)×0.6=7327.82元。其中,基本养老金=7327.82-637.69=6690.13元,未超过退休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95%(吉人社联字[2019]176号),按6690.13元核定。月实发职业年金637.69元。

2.2023年9月补发养老金情况

补发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基本养老金22555.24元,职业年金(32个月)20406.08元,合计42961.32元。

注意:理顺时老办法中没有考虑教师基本退休费加发10%、亦未将教龄津贴10元纳入特殊行业津贴。

三、本次补发养老金情况

(一)重新核定2020年12月刚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

将加发10%和教龄津贴纳入老办法待遇核算过程中。文件依据~《关于统筹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159号)。↓

1.老办法

=[(退休时职务对应2014年9月岗位工资+退休时薪级对应2014年9月薪级工资+加发10%)×老办法计算比例+退休时职对应2014年9月生活性补贴+特殊行业津贴+艰苦边远津贴+退休时职务对应吉政办发(2015)37号文件增加退休费标准]×截至退休上年度的累计工资增长率

=[(1180+1154+233.40)×0.9+2350+10+195.5+460]×1.2092

=6440.39(元)

2.重新核定后的养老金

=老办法+(新办法−老办法)×待遇差增发比例

=6440.39+(8096.84-6440.39)×0.6

=7434.26

其中:基本养老金=7434.26-637.69=6796.57元。未超过退休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95%(吉人社联字[2019]176号),按6796.57元核定。

比原基本养老金增加了6796.57-6690.13=106.44元。

3.重新核定后的历年养老金增加调整额(吉林省)

(1)2021年: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106.44×1%=1.06元

(2)2022年: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21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33%。106.44×1.33%=1.42元

(3)2023年: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25%。106.44×1.25%=1.33元

4.本次补发月基本养老金

=106.44+1.06+1.42+1.33

=110.25元

5.本次补发基本养老金合计

从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共42个月,共补发基本养老金=110.25×42=4630.5元。与老牟实发数额分文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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