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亿煤矿资产被侵吞,荔波县相关部门不作为其充当保护伞

发财的小北鼻 2025-01-19 17:45:16

近日,荔波县巴合煤矿(民营部份)合伙人闭新国、姚炳奇、梁启能以实名方式,公开指控荔波县公安局不作为。在陈怀邦、杜存安涉嫌侵吞巨额煤矿资产一案中,警方面对确凿证据却不予立案,举报人坚信警方涉嫌充当保护伞,这一指控不仅关乎个人权益,更冲击着当地法治秩序。

闭新国,一位年逾古稀的壮族老人,来自广西柳州,多年来为维护自身权益四处奔波;姚炳奇,水族人士,扎根荔波县,谈及此事时满脸无奈与愤懑;梁启能,布依族的他,同样深陷这场煤矿权益纷争。他们曾与陈怀邦、杜存安同为荔波县巴合煤矿民营部分的合伙人,并肩作战,共同经营煤矿。然而,世事难料,如今却站在了对立面,对簿公堂。

时间回溯到2008年3月27日,因原国有荔波县巴合煤矿资源枯竭,经荔波县人民政府批准,闭新国、姚炳奇经营的内吉党煤矿与荔波县巴合煤矿合并开采。当时双方明确约定,所有投资由闭新国、姚炳奇等实际投资人承担,国有煤矿收取7%收益,余下93%归举报人一方所有。

同年11月26日,双方签订合作开采补充合同,经荔波县人民政府荔府办纪[2008]17号的专题会议决定,同意国有煤矿扩能扩界的管理方案,并协助内吉党煤矿进行办理相关煤炭开采手续。内吉党煤矿生产后同意原煤按井口价中提取7%作为国有煤矿扩能扩界的管理费,其管理费由国有煤矿自行支配使用。

然而,由于国有煤矿改制,合并后煤矿资产整体拍卖。2017年7月11日,荔波县巴合煤矿企业改制拍卖中,陈怀邦、杜存安参与竞拍中标,成交价格高达18522万元。令人震惊的是,他们仅仅支付了国有部分7%份额,即1202.8710万元,剩余93%份额,高达17318.97万元的份额分文未付,却堂而皇之地取得了煤矿的全部资产。

此后,为了侵吞三举报人巨额投资款,陈怀邦、杜存安的行为愈发肆无忌惮。在三举报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竟非法私刻国有荔波县巴合煤矿带编码的公章,伪造一系列文书,成功骗取贵州省工商局,将荔波县巴合煤矿注册在二人名下。

举报人手中掌握着确凿的铁证。其一,为达到侵吞荔波县巴合煤矿民营部分的目的,嫌疑人陈怀邦、杜存安非法私刻荔波县巴合煤矿假公章,包括2024年12月11日从贵阳市公安局调取的假印章三枚、营业执照副本(类型:全民所有制)、被盗取的法人代表吴春美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印章申请书(2016年10月20日)、刻章委托书(冒充法人吴春美签字,2016年10月20日)、经办人谭文赞,以及在贵阳晚报刊登的遗失荔波县巴合煤矿公章(2016年10月20日)、财务章、合同章声明作废(贵阳晚报,2016年10月21日);其二,2024年11月20日,原荔波县巴合煤矿法人吴春美出具的《说明》;其三,2024年12月6日,荔波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关于荔波县巴合煤矿公章的说明。

自2017年7月11日荔波县巴合煤矿拍卖后,两嫌疑人利用假公章伪造文书把荔波县巴合煤矿变更到自己名下,直接侵吞了三举报人的拍卖煤矿所得金额10737.8599万元,三举报人自此踏上了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7年来,他们多次向荔波县公安局报案,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可得到的却是一次次失望。

2024年12月6日上午11点至12点,姚炳奇与律师龙永双前往荔波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提交荔波县应急局关于荔波县巴合煤矿公章是否遗失的说明,然而,刑侦大队曾皓指导员的接待与回复,却让他们感到无比寒心。曾皓指导员代表荔波县公安局回复道:“现在你们交的应急局关于荔波县巴合煤矿公章说明是没有用的,县公安局决定,陈怀邦、杜存安私刻的公章(带编码)是合法的,不予立案。”

举报人坚信,荔波县公安局在掌握嫌疑人确凿犯罪证据的情况下,仍然作出违反办案原则,坚持以2023年12月28日黔南州公安局决定书“经审查,认为该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荔波县公安局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的决定书为由,明显是在充当陈怀邦、杜存安的保护伞。

目前,荔波县公安局尚未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一个亿资产被公然侵吞,违法印假章这般恶劣行径却未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举报人维权之路艰难险阻,这不仅是对受害者个人财产与生活的沉重打击,更是对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公然挑衅。而且,公章作为企业运营和法律事务中的关键凭证,被肆意伪造,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法律秩序。闭新国、姚炳奇、梁启能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是社会大众共同的心声。法律的存在,本就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当受害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法律的公信力也将受到损害。社会期待相关部门能够迅速介入调查,还原事件真相,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让受害者能够重新找回生活的希望,让法治的阳光重新照耀在他们身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长治久安。

0 阅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