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9日凌晨,成巴高速四川绵阳三台县境内一“高速桥”上发生货车侧翻事故,司机被困。开车路过的90后小伙王刚见状停车,爬上侧翻货车驾驶室的侧面试图救人。其间,后方一辆货车撞上来,冲击波导致站在侧翻货车上救人的王刚不幸坠桥身亡……
王刚和他的两个孩子 受访者供图。图源:红星新闻
此事经红星新闻连续报道后,曾引起网友广泛关注。许多人为王刚的义举所感动,并为他的亡故感到痛心。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后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获救货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救人的王刚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
1月16日,记者从王刚家人处获悉,日前,法院已就相关赔偿事宜作出判决,判决两辆涉事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相关损失共计130余万元。“我们接受这个结果。”逝者家属何女士表示,生活正逐步回归正常,更重要的是照顾好两个孩子和家中老人。
此外,绵阳市三台县委政法委员会已于1月16日就拟确认王刚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公示。
小伙凌晨“高速桥”上救人
不幸遭遇二次车祸坠桥身亡
事情发生在2024年8月9日凌晨3点40分左右。
当时,从成都开车回南充南部县老家的90后小伙王刚,驾车经过成巴高速绵阳三台县境内绿豆河大桥时,发现一辆货车侧翻在路上。
事发大桥
想到车内可能有人被困,王刚决定停车救人。他将车停靠在事故前方约200米的应急车道上,让坐在副驾驶的同伴打电话报警。随后,跑向事故车辆。
发生事故的侧翻货车驾驶室门朝上,想救人,只有爬上车才能打开驾驶室门。王刚让弟弟王强在地面用手机手电筒照明,自己爬上了事故车。
“当时哥哥的手正抓着驾驶室的门把手,车门还没有打开,突然‘嘭’的一声,后面一辆货车追尾撞了上来。”王强说,等他反应过来时,发现哥哥王刚不见了,他大声地喊哥哥,但没有回应。王强随后拉开车门救出被困货车的司机父子二人。
之后,借助赶到现场的交警的强光手电,大家才发现王刚躺在大桥下的玉米地里。遗憾的是,王刚被救时已无生命体征。
交警认定救人小伙无责
保险公司被判赔130余万元
25岁的黄某,是撞上前方车辆的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发时,黄某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运载百货沿成巴高速往巴中方向行驶。凌晨3时44分,行驶至事发高速桥梁时,先后与侧翻于道路的轻型仓栅式货车、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致使位于侧翻货车驾驶室侧面参与救援的王刚坠于桥下,造成王刚死亡。
经查,黄某夜间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观察不力、判断失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此外,杜某夜间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机动车在高速上行驶,发生侧翻事故后货物遮挡车身反光标识,在自身因事故受困但未受伤且不影响交流的情况下,救援群众到达时,并未告知救援群众自身未设置警示标志,请其代为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最终,交警部门认定后车司机黄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获救货车司机杜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王刚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
事后,因事故相关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王刚家人将涉事车主、司机及相关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00万元。1月16日,记者从王刚家属处获悉,三台县人民法院日前已作出判决,两辆涉事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相关损失共计130余万元。
三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王刚等人在发现事故后,下车予以救助既符合法律规定,亦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倡。
一双儿女尚年幼
官方公示拟确认小伙见义勇为
1月16日,绵阳市三台县委政法委员会已就拟确认王刚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公示。
公示提到,为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三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审查,拟认定王刚相关事迹为见义勇为行为。
图源:平安三台
高速路上救人却被撞坠亡,让王刚的家人悲痛不已。
王刚的妻子何女士告诉记者,丈夫是1990年8月出生,出事时距离过生日不到半个月时间。她和丈夫养育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孩子都还小,大的上一年级,小的还在上幼儿园。丈夫在的时候是家庭顶梁柱,经济来源支撑,如今丈夫走了,自己和身体不好的公婆除了照管孩子,还要处理丈夫生前没处理完的一些事情。
“我们接受判决结果。”何女士表示,现在一家人情绪逐渐平稳,生活也在逐步回归正常。对家人而言,更重要的是照顾好两个孩子和家中老人。
见义勇为
向王刚致敬!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