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教授讲过一个“四少年躲过死刑,竟相视而笑”的故事,和这次邯郸三个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非常类似。而李玫瑾教授在最后讲的如何在6岁之前教育孩子,才能有效地约束他们,值得每一个父母认真背诵。那四个少年,在作案之前商量说,刑法上18岁之前没有死罪,我们都不到18岁,所以可以做大案。为了弄到钱去网吧,他们模仿电影,把一个同学骗到工地,杀害了同学。果真,后来的判决,两个17岁的判了无期,16岁的判15年,15岁的判了3年。这4个孩子,走出法庭时,相视而笑,果然没一个死罪。连主审法官都说,这四个孩子,说到杀人的时候,跟说别人的事一样,真的不在乎。怎么会这样?李玫瑾教授受邀去见了这4个少年,并走访了他们的家庭。她发现,这4个少年,没有单亲家庭,也没有离异家庭,他们父母双全,没有一个父亲或者母亲犯过罪。让4个少年的父母,看被杀害的小雨的照片,他们痛哭流涕,有一个父亲说到——您不知道啊,这孩子我也打过,我也骂过,我也说过,他可是管不了,他不听啊。李玫瑾教授说,很简单,问题往前看,6岁之前。6岁之前是性格养成期,如果有些问题在6岁之前没解决,后边你就管不了了。第一,6岁之前说不,这是李玫瑾教授特别强调的一个观点。为什么呢?比如说,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和家长闹,爸妈说,今天这事儿不行就是不行,孩子能怎么闹?大不了在地下打滚。但是,等到他十三四岁,家长才突然跟他说——你都这么大了,你得听话了,好好学习,我不给你钱了,你不能去网吧玩了。这时候孩子跟你闹,可就不是打滚的事,那就严重了。比如,他离家出走,跳楼自杀,者服毒自杀。这么点大的孩子,他怎么会知道自杀呢?李玫瑾教授说,因为,家长的爱在他的眼里是没有限制的,他知道你爱他,所以他用你的爱来威胁你,只是他不知道死的含义。因此,6岁之前对孩子说不,应该成为对孩子最早的一个训练。因为,3岁之前,孩子哭,是因为痛苦、无助、难受。但3到5岁的孩子哭,是有目的性的,他要某个东西,你不给他就哭。这个目的性一开始出现,你就开始要训练他了。怎么训练呢?抓住孩子的一件事,对他做一次克制任性的训练。比如,家里有小汽车无数,他还要买,在商场里闹起来,说我就要这两小汽车。你说家里那个跟这差不多,不要买了吧,他说不行我就要我不走。这时候,把他抱回家,你也不要打他,也不要骂他,任他哭去,你不要管他。抱回家了以后干嘛呢?放到卧室里,因为卧室没什么危险。无论是爸爸妈妈谁来管,一个人管足够了,把门一关,其他人不要来干涉。但要记住四个“不要”。1、不要骂他,这是不好的观念。2、不要打他,你那么老大个他那么小,你打他不公平。3、不要说教,他这会儿正在闹呢,你说什么在他耳边都是噪音,你越说他越跟你闹,所以呢,你要安静下来。4、不要走开,他闹给你看的,所以你一定要看着他。做到这四点,你就坐在那里,把门一关,跟孩子表明坚决的态度:今天这事,不行就是不行,你闹吧。他肯定会跟你哭啊,那就任他哭,就算脑袋磕床角上,都不要管,他知道疼,肯定就不会再磕了。等他哭得筋疲力尽,也挺难受的,这时候你应该给点爱,拿个热毛巾,给他擦擦脸。这时候孩子会想,你是不是回心转意了,所以这时候你一定要气定神闲地跟上一句话:还哭吗?要哭接着哭。你看,你既没有打他,也没有骂他,你只以这种方式告诉他:你闹起来没道理,我不心疼,我也不让步,你想闹就闹吧。有这一次训练,他就会知道以后闹是没用的了,所以孩子越小管越好。但是,你也不能让他太压抑了。你得跟他讲,以后有什么事,你能不能跟我好好说,如果你要能说服我,我没准可以考虑你的要求。这是给孩子再留一条路。他一旦要跟你说,妈妈我想要辆小汽车啊,你可以问他,这小汽车和家里有什么区别,你能给我讲讲吗?这是鼓励他跟你交流。交流可以,一但要遵循3:1的原则:就是他请求三次,你满足他一次。让他知道交流有用,但又不要每次都给他,这样,你和孩子之间就建立了一个好的关系:1、你说不行的事,他不闹了。2、他如果真的想坚持,他会跟你商量。做到这一点,孩子到了青春期,你们的关系就好相处了。————————虽然我没有孩子,但是我觉得李玫瑾这段话,值得每一个父母反复朗读,甚至背诵。如果每一个父母都能合格地教育好自己的子女,那么社会上就会少一个不稳定因素。
三岁看大,七岁至老。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故意杀人必须枪毙!
法不足惧刑不可畏才是恶魔们肆无忌惮敢于作恶的根源,他们哪个敢说自己不知道杀人偿命伤人抵罪,正是因为他们手握免死金牌才变得做恶时有恃无恐,法律专家给出的不能死刑理由太可笑了
心情好 不笑 难道哭吗?[汗][汗]
18岁前是不该死刑,该养到18岁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