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贵州男子因名字太特殊,被警察要求改名,最终结果如何?

江青悠体育 2024-08-17 00: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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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贵州一名男子在更换二代身份证的时候,却遭到了当地公安局的拒绝,并且要求将他已经使用二十多年的名字立马更换掉,更是专门表明:“你不改名字,那全国派出所的相关系统都要进行修改和升级!”

要知道,名字是父母所赐的,它包含着父母对孩子予以的不同期望,而且名字还是伴随着每个人一生的代号,所以这名男子并不愿意,最后只能将当地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那么,公安局为什么会要求小伙换名字?法庭最终的判决结果又会是什么样的呢?

换二代身份证

2006年,随着二代身份证的实施,贵州一名叫赵C的大学生就来到了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江边派出所准备换发第二代身份证。

但是当民警核查完他的身份之后却犯了难,因为公安部有明确规定,任何人的名字都应该使用汉字,而赵C的名字中则是含有字母“C”,因此他就必须要更改名字,就连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户籍科也表明,“赵C”这个名字录入不了公安部户籍网序。

听完民警的话,赵C意识到,如果自己不能更改名字的话,恐怕就拿不到属于自己的身份证,更是无论做什么事情,恐怕都没有自己的“存在”了,但是赵C也并不情愿,毕竟这个名字已经跟随自己20多年了。

而且赵C还始终认为,既然这个名字不能用,那为什么自己的户口本和第一代身份证能都办理呢?怎么到了现在却突然告知自己不能用呢,这不明摆着就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决定权吗?

就这样,赵C只能回到家将这件事情告诉了父亲赵志荣,当得知这件事情后,赵志荣也是十分的生气,毕竟当初他之所以给赵C起这个名字,完全是因为向寄托自己的一种希望。

原文登载于中国新闻网2009年02月27日关于中国首例姓名权案引发争论 超五成网友支持赵C的报道

随后赵志荣又向赵C解释,因为自己当时的英语并没有学好,等到孩子出生之后,他就认为一个人的一辈子至少要学会两种文字,这其中就是汉语和英语,所以才想着在孩子名字上做点英语文章。

而且C的开头字母也是China(中国)的首字母,而且又有“西方”谐音的意思,更是在所有的单词中,数C开头的单词做多了,这也意味着有些人丁兴旺的意思。

当听到父亲这样说完之后,赵C也是仔细回忆了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不仅简单、好记、不重名之外,朋友们更是为自己起了一个亲切的绰号“西西”,如果这样突然更改的话,恐怕自己和父亲都是难以接受。

于是赵C就专门上网进行查询,没想到一篇相关的报道说《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正在起草并征求意见,根据条例规定,对于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外国文字等多种字样不能使用。

为了能捍卫自己名字的权利,在2008年1月,赵C和父亲赵志荣就将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告上了法庭,经过长达5个月的争论时间,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C胜诉。

此时的赵C和父亲赵志荣本以为这件事情能就此结束只是,没想到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却立即提出了上诉。

二次上诉

面对这件案子的时候,很多媒体都纷纷报道,瞬间就引起了大家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毕竟这也是很难见到因为捍卫自己名字的权利,将公安局告上法庭的事情,就连在二审现场,就有新华社、人民日报等10多家媒体记者旁听。

因为在上次赵C胜诉之后,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就专门向上级进行请示,而公安部也对这个问题做出了书面回复,更是明确要求姓名登记项目使用汉字填写,未使用规范汉字填写的应请本人协助更正。

而且当记者询问月湖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才得知,现在赵C的名字无法录入现行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如果赵C不同意更改原有的姓名,那就意味着全国派出所的相关系统都要进行修改和升级,这样的成本可能高达数千万元。

在开庭之前,记者还专门采访了赵C的父亲赵志荣,他表示:“之所以起诉并不是为了名利,只是希望能通过这个诉讼来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即使这次真的败诉的话,他也是可以接受自己孩子改名字的。”

当法院二审开始之时,双方在法庭展开了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辩论,主要就是针对于现在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而赵C名字中的C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

原文登载于江西日报2009年02月27日关于中国姓名权第一案终审达成庭上和解 "赵C"要改名的报道

而对于方月湖公安分局的代理律师认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其实就是指的中文数字和阿拉伯数字,而C明显就不在其中,所以在一审判决的时候,对于这样认定就存在一些失误。

不仅如此,这位律师还认为,当初给赵C上户口的时候就已经违反了1985年出台的相关法规,之所以这次公安机关拒绝给赵C发放二代身份证,完全是属于合法的“纠错”行为。

但是对于赵志荣而言,他当初给孩子起名的时候,是因为将C认为了“左半月形符号”,而且他还认为C既可以是英文字母,还可以是拼音符合、罗马数字等,所以赵C这个名字,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范畴。

同时,他还认定赵C这个名字不仅是合法的姓名,而且还认为公安部门对于姓名等级的相关规定属于部门文件,不能依据这样的方式来对公民的姓名权随意的进行限制,并且赵志荣还希望社会舆论能对这种创新的名字给予宽容。

就这样,双方各执一词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不过最终在法院的反复调解之下,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并且赵C决定用规范的汉字来更改姓名,而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

在调解的过程中,其实公安部门对赵C还主动提出过经济补偿,但是赵C的爸爸却拒绝了下去,因为对于赵志荣而言,对于裁决结果并没有意见,反倒是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能帮助他的儿子取一个好听的名字。

当这个案件告终之后,很快就被各方媒体报道了出去,网友们也是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人认为,身为个中国人就应该用中文的方式来起名字,毕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但是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对于起名字这方面,那不就是根据个人喜爱去起,比如他叫张三,他叫李四等等,只要是自己喜欢就好,而且这也没有人能管得着,毕竟现在社会也提倡多元化,起个名字带英文字母又有什么的不妥呢?

称姓取名,不只是私事

其实对于这部分网友所言,并不提倡,因为称姓取名,不只是个人的私事,要知道我国有着悠久、丰富的姓名文化,所以对于姓名这件事情而言,并不是个人的私事,更是家事、国事。

早在201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专门做出了立马解释:“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但是在行使姓名权的时候,还应该尊重社会的公德,不应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更是应该在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

原文登载于新华报业网2019年12月29日关于称姓取名,不只是私事的报道

而且在现代国家,作为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姓氏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孩子的姓氏并不是父母无拘无束的自由选择,而是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规制。

在以往的多数国家中,会出现“一家一姓”原则,就是女性在结婚之后,就应该跟随着丈夫的姓名进行改姓,到了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不要求妻子在婚后改夫姓,但要求子女应同父母的姓氏保持基本一致。

对于改变姓名这一方面,我国也是有着人格自由发展的应有之义,如果一个人在成年之后,处于个人喜好、就学工作等原因想改变姓名的时候,是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一个人在成年之后也是有权利、有机会更改自己的姓名。

姓名既是新生儿人格尊严的起点,也是成年人重塑人格的转折点,更是一位新生公民与国家产生法律关系的出发点,所以我国才会出具一些相应的法律制度,其目的就是更好的维护个人姓名权益,保障人民的人格的尊严。

主要信息来源:

原文登载于中国新闻网2009年02月27日关于中国首例姓名权案引发争论 超五成网友支持赵C的报道

原文登载于江西日报2009年02月27日关于中国姓名权第一案终审达成庭上和解 "赵C"要改名的报道

原文登载于新华报业网2019年12月29日关于称姓取名,不只是私事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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