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投”是岸,临汾直属公安反诈中心连续劝投两名“帮信”人员

祥爱临汾 2024-11-05 18:46:42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加大研判打击、追赃挽损工作力度,梳理“两卡”人员相关线索,快速出击,于近日连续劝投2名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归案,为全面稳固提高反诈成绩再添战果!

案例一2024年10月22日,张某急匆匆来到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自己在网上某APP进行投资理财被骗50万元。接警后,办案民辅警迅速展开侦查取证,分析研判资金去向,很快锁定50万涉案资金流向了犯罪嫌疑人凌某的银行卡。经过对其做思想工作,多角度全方位讲解法律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打破了其心理防线。10月29日,凌某来到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投案自首。经讯问:2024年10月9日,犯罪嫌疑人凌某接到自称“白经理”的来电,其自称是某银行职员,可以代办贷款业务,但需要包装银行卡流水,确保以最大限度提高贷款额度。凌某信以为真,便将自己公司账户及U盾密码告知“白经理”。期间,被利用转移400多万元赃款,受害人张某的投资款50万元就在其中。目前,犯罪嫌疑人凌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2024年10月28日,分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谷某报案,称自己在网上投资理财被骗188.9万元。针对此案,办案民辅警迅速展开侦查,通过调查取证、分析研判等大量工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期间,办案民辅警多次对李某及其家属开展劝投工作,对其详细讲解法律政策,宣传法律知识,规劝尽快投案,争取宽大处理。10月3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主动到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投案自首。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了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非法转移资金196万余元,其中包含受害人谷某被骗资金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贴士

带你认清“帮信罪”的真面目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简单来说,“帮信”行为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帮助。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买卖银行卡、电话卡,搭建非法网站,制作虚假APP、发送小广告推广引流等。

普法时间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总之:“帮忙”需谨慎,严防害人害已。

帮信罪常见类型1.“两卡”类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向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含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手机卡(含流量卡、物联网卡等),用于接收、转移信息网络犯罪相关款项的行为。帮信案件中,绝大多数为“两卡”类案件。2.“跑分”类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登录特定平台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转账帮助从而将赃款“洗白”的行为。3.“吸粉”类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提供推广帮助,以“刷单”“抢红包”“投资指导”“特殊服务”等名义邀请被害人进群或下载APP,后由电信诈骗团伙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行为。4.“技术”类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通过架设虚拟拨号设备(VOIP、GOIP、多卡宝、络漫宝等)、开发网络程序、制作运营网站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

帮信罪危害1.帮信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犯罪记录将会伴随一生,严重影响个人择业和信誉;还要承担来自社会的负面评价。2.助长犯罪。出租、出借、出售的手机卡或其他通讯工具,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便利。多一则诈骗广告的发布、多一通诈骗电话的拨打,都有可能导致被害人家庭倾家荡产、支离破碎。3.给犯罪分子“打掩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往往将自己的真实身份隐藏在这些出租、出借、出售的“两卡”身份背后,增加查处难度,致使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防范提示1.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等.若已实施非法出租、出借、出售“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停止,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莫因一时贪念掉以轻心,不慎走上犯罪的道路。2.找工作、兼职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私信或街边小广告“高薪招聘”等信息。既不做受害者,也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3.日常生活多留意,一旦发现身边有收卡、卖卡或“养卡”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为你我他搭建起一道防诈“护城河”。

"帮忙"需谨慎

严防害人害已

来源:临汾直属公安

0 阅读:0